[附05] MenTalk/Asanoizumi 濫權

作者: steve1121 (o'.'o)   2016-01-31 02:33:35
※ [本文轉錄自 MenTalk 看板 #1MYfXjjA ]
作者: gun5566 (惦惦) 看板: MenTalk
標題: [公告] MenTalk 板規 (2016/1/4)
時間: Tue Jan 5 00:06:01 2016
1. 本板為MenTalk板,禁止發表、回文(下述條文皆簡稱發表)無關本板之文章,
緊急事件或轉錄經板主同意者不在此限(條文所稱之文章內容及包含文章及推文)。
2. 文章內容嚴禁挑釁、謾罵、引戰、人身攻擊、誹謗、酸人等行為,
非指名暗示亦受同等處分,惡意連續推文視同挑釁,違者處禁言30日以上。
3. 文章內容含推文禁止廣告性質文章(問卷需徵得板主同意),違者禁言15日+刪文。
4. 文意過於簡略者(30字以下,字數計算不包含網址與貼圖),違者刪文。
5. 禁止公開他人水球記錄、信件、照片、個人資料(未經當事人同意),
   經當事人檢舉後,違者禁言30日。
6. 非板主禁止發表[公告]類別文章,違者禁言7日+刪文。
7. 為避免洗文,單ID每日限發5篇文章,包含自刪與板主刪文(公告文不計),
違者禁言7日。
8. 轉錄文章需符合板規並徵得原作者同意,且需增加30字以上心得,違者禁言7日,
轉錄同作者本人不需心得。
8.1 轉錄文或轉錄文所附帶之推文違反板規,則視同轉錄文章之id違反板規。
9. 有特殊舉辦活動及特殊公告者之相關文章,以另行之公告為主。
10.禁止恐怖連結、噁心連結、病毒連結、18禁連結,違者禁言30日。
10.1 張貼匯集大量資料或搜尋結果之連結,張貼者須對其全部內容負責。
11.經板主警告一次依然違規者,視為鬧板,違者禁言30日以上。
12.使用者於禁言期間,禁止分身發文或推文,經帳號部判定為同一使用者帳號時,
  原禁言帳號及分身帳號除違規之禁言日數外,追加禁言120日,
第二分身再度違規,則全帳號再追加120日,以此類推。 
13.違反上述規定文章,板主群有權刪除或保留。
14.檢舉請於置底檢舉區推文。
作者: claymath (輪迴的印記 藏在我眉宇)   2015-01-05 00:08:00
tracking日從現在開始?
作者: kkabcd (亂板實習小組長)   2015-01-06 10:53:00
對啊 當然是這樣 不然從新板主當選在開始好了吧我檢舉 cixgm 的文章 用舊板規來處理吧不對 舊板規比較鬆 乾脆用新板規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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