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不服Womentalk/SSGG5566 判決

作者: cs2260cs (一拳超人)   2016-03-01 10:31:01
申訴人:cs2260cs
案件類別: 一般
看板板名:Women talk
被申訴人:SSGG5566
申訴訴求:撤銷處分,還公道
申訴內容:
當時申訴倉促未能說明原因
1,我外公為228受難者,即我為228受難者家屬,為此原因,我以應該為228受難者家屬發
言,因而到Woman talk版發表2篇文章,此兩篇文章是代表228受難者家屬的想法,有何不
妥?根本不可能拿228來開玩笑,也不可能故意討噓,而板主不該淪為這些不是228受難者
打壓228受難者家屬的工具
或許版上大多數人未必是228受難家屬,所以才有想法落差,但這想法落差也應是言論自
由的保障範圍,最近也有立委研擬《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增訂第6條之1,明訂禁
止扭曲、粉飾228歷史真相、羞辱受難者及其家屬,違者可處5年以下徒刑、拘役或罰金。
也是如此,版主不應把Woman talk打造成一言堂。
2.版主所公告的時間內,是3小時.六小時.還是一天?我翻遍了版規並無此相關規定,以
版規沒有規定的來處分,是版主的權力凌駕於版規之上了嗎?那這樣就等於是人治而非法
治了!那版規是否也該廢除,免得被版主拿來當作遮羞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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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溝通紀錄若為信件,請將信件按「ctrl+x」轉錄到組務板;
若為水球,請將信箱裡的熱訊備份轉錄到組務板;
判決公告可按「ctrl+x」轉錄到本板,或「F」轉寄自己信箱後再轉錄。
以上所提申訴證據皆不可複製貼上,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註] 申訴前請先確實與板主溝通,未與板主溝通即逕行申訴者,除不予受理申訴外
,處禁言7日。
  
[註] 受板主處分者得於本組提出申訴,申訴需檢附以下文件,檢附要件缺少者,將
  行通知,未於通知時效內補齊者,得不受理申訴:
  [證01]一、被處分文章備份。
  [證02]二、板主公告。
  [證03]三、溝通信件記錄(熱線水球記錄)。
作者: KKALI (I am KK)   2016-03-01 10:43:00
你沒原文嗎?附註一下 此判決我也同意我把垃圾桶的原文還有你另外一篇文章都轉寄給你了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6-03-01 10:49:00
…連續兩篇才是問題,跟是不是受難者無關
作者: cs2260cs (一拳超人)   2016-03-01 10:52:00
我2說了,版規沒規定什麼連續時間內之規定2篇語氣和緩,並沒有要故意引戰或討噓之事版主以版規無規定之條例處罰,是否凌駕於版規之上
作者: KKALI (I am KK)   2016-03-01 10:55:00
1. 請依照組規修改你的標題2. 處罰你的板規為 板規7中的討噓 無凌駕板規之情形3. 語氣和緩跟是否討噓引戰無關 跟內容有關4. 靜待裁決 不多做其他說明
作者: cs2260cs (一拳超人)   2016-03-01 10:58:00
與內容有關?那是否是版主個人意識形態,容不下其他聲音與內容有關?那是否這社會容不下228受難者家屬的真心話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6-03-01 11:37:00
我也同意
作者: kaoru119 (我酸故我在)   2016-03-01 12:11:00
真的很討噓啊,人家228生日要不要慶祝關你是受難者家屬什麼事?又不是慶祝228放假,連這也要管難怪惹人嫌= =根本是八竿子打不著的兩回事,不是社會容不下228受難者家屬的想法,是你自己用228受難者家屬的名義去迫害別人的生活方式,是你自己想塑造228一言堂好嗎
作者: cs2260cs (一拳超人)   2016-03-01 14:01:00
我只是希望大家能體諒觀感問題,所以打體諒,希望並不是強制,難道隔壁辦喪事,你在放鞭炮,當然不管你的事,但,適合嗎?如果標題用,體諒.希望,你覺得是強迫改變你生活方式,你就盡量扣帽子吧!
作者: kaoru119 (我酸故我在)   2016-03-01 14:23:00
你「228生日的人,你有想過別人感受嗎」這篇的語氣,不像是要人體諒而是在指責過生日的人,扣人帽子的是你吧@@就像其他噓文說的,你的生日也是很多人的忌日,同理而論也請你不要慶祝生日喔。因為體諒228受難家屬,不因為放假而開心歡呼,這是應該的,像六福村拿228假期促銷確實很不應該,但人家228生日又不是他自己選擇的,為什麼要被你扣這種莫名其妙又邏輯完全錯誤的帽子呢
作者: lturtsamuel (港都都教授)   2016-03-01 15:08:00
這兩篇沒退你文已經賺到了好嗎= =
作者: cs2260cs (一拳超人)   2016-03-01 17:24:00
我的生日當然也有可能是別人的忌日,但228是時代的悲劇,歷史的傷痕,國家需要降半旗,兩種程度可以比擬?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6-03-01 17:26:00
去,你怎麼不去找蔣中正,又不是我殺你家人的,整天在那講你家人受害,是不會去找蔣萬安喔欠你的勒<3
作者: kaoru119 (我酸故我在)   2016-03-01 18:04:00
講難聽一點就是樓上說的那樣,我又不是生在你家人受害的年代,你覺得很重要、是時代悲劇,我又不是殺你家人的兇手或其後代,關我屁事?好像全台灣人都欠你的一樣,就算有心支持也會被你這樣的家屬搞得反感,何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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