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不服 Wanted 板主 redskyfly 判決

作者: LibraFaith (韋恩)   2016-03-14 23:27:48
申訴人:LibraFaith
案件類別: 一般
看板板名: Wanted
被申訴人: 板主 redskyfly
申訴訴求: 解除水桶
申訴內容:
1. 版主使用Wanted版規五進行判決,僅是個人自由心證解讀
版規五:
禁落落長揪、出團或是聯誼經驗分享文、心得文。
《違者S標記警告後,砍文並水桶一週》
1.為避免被上列文佔滿版面,故全面禁止相關揪、出團、聯誼後心得文章。
2.發表與版旨無關的文章(內文無徵求意旨、問安文內文無問安)
該版主認為違反5-2版規,但本人標題無徵求意旨,內文也無徵求,
且標題跟內文也不違反無問安意旨,僅無分類,不在版規五規範內,
只由該版主自行延伸版規解讀來進行判決
2. 與版主站內信溝通並且解釋後,版主便不回應也不進行處理
根據以上兩點,認為版主對版規採用自由心證的態度
全憑版主個人觀點,對異議無正面回應與令人滿意之解釋
判決時間為2016/3/11 22:06,目前時間2016/3/14 23:27
72H後仍尚未得到版主回應,在此版提出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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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溝通紀錄若為信件,請將信件按「ctrl+x」轉錄到組務板;
若為水球,請將信箱裡的熱訊備份轉錄到組務板;
判決公告可按「ctrl+x」轉錄到本板,或「F」轉寄自己信箱後再轉錄。
以上所提申訴證據皆不可複製貼上,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註] 申訴前請先確實與板主溝通,未與板主溝通即逕行申訴者,除不予受理申訴外
,處禁言7日。
  
[註] 受板主處分者得於本組提出申訴,申訴需檢附以下文件,檢附要件缺少者,將
  行通知,未於通知時效內補齊者,得不受理申訴:
  [證01]一、被處分文章備份。
  [證02]二、板主公告。
  [證03]三、溝通信件記錄(熱線水球記錄)。
作者: VOT1077 (Arsene 風之谷衛鷹 )   2016-03-17 00:04:00
其實 根據WANTED置底文 所述 文摘第12篇公告應該是與版主這個判決相違背的 特此提示群組長該公告內容已經述明 不管標題為何因此 這應該是版主自訂標準的裁罰 而非版規標準又該公告雖為板規9-3 與板旨無關 經後面板主調整為版規5是為相同內容 以上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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