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03]不服Gossiping版板主blaz之判決(信件5)

作者: poppylove (9.2吱吱大叔 罌粟愛)   2016-04-16 14:46:44
※ [本文轉錄自 poppylove 信箱]
作者: blaz (開花大叔)
標題: Re: 退回文章((已被blaz刪除) <poppylove>文章引戰)[問卦] 40歲還沒
時間: Sat Apr 16 02:24:44 2016
社會眼光跟你是怎樣的人無關
那又何必在意
你可以看看林志玲或未來的本國總統
跟其他 40 以上未婚的女強人嚕
※ 引述《poppylove (9.2吱吱大叔 罌粟愛)》之銘言:
: 先不要說申訴的事吧
: 我正經向你請教
: 因為社會人倫壓力
: 一個40歲還沒結婚的女人怎樣才能讓自己能夠繼續勇敢活下去?
: 說真的我覺得這問題讓我很困擾
: 我簡直不敢想象40歲還沒結婚會怎樣
: 所以我想知道那些40歲還沒結婚的女人是怎樣讓自己找到出路,勇敢繼續生活下去。
: 雖然你不是女人,可能無法體會女性在這個問題下壓力有多大
: 可是如果你能給點意見,也是好的
: 希望能夠有比較有建設性的建議
: ※ 引述《blaz (開花大叔)》之銘言:
: : 如果不服判決請洽組務申訴
: : 這邊不修改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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