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11] 不服Gossiping板主blaz禁言處分(信件2-5)

作者: andy199113 (Andy)   2016-05-04 20:16:49
※ [本文轉錄自 andy199113 信箱]
作者: andy199113 (Andy)
標題: Re: blaz板主麻煩回信,14+30=34!?
時間: Mon May 2 03:00:57 2016
※ 引述《blaz (開花大叔)》之銘言:
: ※ 引述《andy199113 (Andy)》之銘言:
: : 1. 我發的不是新聞是回文,這點我非常明白且清楚,
: : 根本沒有所謂的我發港澳新聞一事,當然就沒累犯一事,
: : 八卦板規根本沒規定回文不能發香港社論這一條
: 有規定不能任何方式偷渡新聞
: 故回文貼中港澳新聞一樣也是吃新聞規範
明明該篇內容不是新聞,你到底哪裡看到是新聞了?
我今天早上會寫信問該網站那篇文章是社論還是新聞,
如果是評論時事報導,麻煩完全解除水桶包含另一個檢舉案,
並且必須發公告向我本人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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