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不服Gossiping板lovesooman劣退水桶處分

作者: ru04ul4 (拒絕)   2016-08-12 20:55:28
 申訴人:ru04ul4
案件類別: 一般
看板板名: Gossiping
被申訴人: lovesooman
申訴訴求: 撤銷劣退及水桶
申訴內容: lovesooman未完整閱讀文章 僅因第一頁未滿20字即劣退 經溝通無效後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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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溝通紀錄若為信件,請將信件按「ctrl+x」轉錄到組務板;
若為水球,請將信箱裡的熱訊備份轉錄到組務板;
判決公告可按「ctrl+x」轉錄到本板,或「F」轉寄自己信箱後再轉錄。
以上所提申訴證據皆不可複製貼上,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註] 申訴前請先確實與板主溝通,未與板主溝通即逕行申訴者,除不予受理申訴外
,處禁言7日。
  
[註] 受板主處分者得於本組提出申訴,申訴需檢附以下文件,檢附要件缺少者,將
  行通知,未於通知時效內補齊者,得不受理申訴:
  [證01]一、被處分文章備份。
  [證02]二、板主公告。
  [證03]三、溝通信件記錄(熱線水球記錄)。
作者: jimmmy (心不透徹)   2016-08-12 21:00:00
愛玩 又愛申訴
作者: hsing30 (神隱*星星知我心)   2016-08-12 21:13:00
再玩啊ˊ_>ˋ
作者: coon182 (微笑小空空♥)   2016-08-12 21:13:00
哈哈哈
作者: mono5566 (曼娜)   2016-08-12 22:38:00
耍板主喔 XD
作者: BigBank ( )   2016-08-13 00:01:00
就算是在玩 板主判決根本不合理= =
作者: shukevin (被毀容的武大郎)   2016-08-13 00:01:00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6-08-13 00:18:00
這篇是板主誤判了 第一個網址不是文章的 而是本文在其內第一個網址不在八卦板內
作者: lovesooman ((」・ω・)/肥亮)   2016-08-13 01:01:00
他刻意在那七個字下面使用發信站及網頁板我就判定文章內容為那七個字
作者: a8712003 (阿宏)   2016-08-13 01:13:00
不管生活與網路 其實可以更多元 不必那麼僵硬 死板板的 雖然是遊走在板規線上 但至少也讓大家莞爾一笑了板規沒有限定文章不能怎麼做 如果版主覺得不妥 可以修改 但是這次 原PO確實沒有違反板規是版主誤判了有一句諺語是 " 懂得低頭的人 看得比抬頭的人還要高"意思是 懂得面對自己錯誤的人 將來會比拿著雞毛的人還要走得更長遠
作者: lovesooman ((」・ω・)/肥亮)   2016-08-13 01:20:00
我的角度 看起來是利用這種文章方式愚弄板主現階段已到組務了 就等判決
作者: a8712003 (阿宏)   2016-08-13 01:21:00
說實話 版主 你也確實被騙了 不是嗎很多人都看出來了 你卻沒有看出來
作者: lovesooman ((」・ω・)/肥亮)   2016-08-13 01:22:00
如果不對 那我也願意道歉 及修正 謝謝
作者: a8712003 (阿宏)   2016-08-13 01:23:00
也好啦 至少肯道歉 只是如果事事都是讓人來組務申訴
作者: lovesooman ((」・ω・)/肥亮)   2016-08-13 01:23:00
我有看到 但是上面也說了我判定的原因
作者: a8712003 (阿宏)   2016-08-13 01:24:00
等到被判決後再出來道歉 那麼版主的存在 不就是
作者: lovesooman ((」・ω・)/肥亮)   2016-08-13 01:24:00
兩個人無法有相同共識 我覺得到板務來申訴 最能給雙方合理解釋
作者: a8712003 (阿宏)   2016-08-13 01:26:00
那我就更不懂了 版主現在說早有看到 那麼為何還判未滿20字? 那豈不是愚弄板眾 那版主會將自己水桶嗎?
作者: lovesooman ((」・ω・)/肥亮)   2016-08-13 01:27:00
我並沒有要找麻煩 我對每一個板友都是一樣 我只是不
作者: a8712003 (阿宏)   2016-08-13 01:27:00
版主在回應的時候 明明還是狀況外 還特易從回收桶找回
作者: a8712003 (阿宏)   2016-08-13 01:28:00
文章 並且不斷的重覆沒有看到 所以才做出這個判決
作者: lovesooman ((」・ω・)/肥亮)   2016-08-13 01:29:00
不用想引導我說錯話 我上面已經說過我的判定方式
作者: a8712003 (阿宏)   2016-08-13 01:29:00
反覆之快 可能也是個人特色吧看完版主的回應 我終於明白了原來 組務的"申訴前請先確實與版主溝通"對於版主而言 只是浪費時間 不得不走的程序罷了
作者: lovesooman ((」・ω・)/肥亮)   2016-08-13 01:31:00
是他說我浪費他時間的啊 我只是對於浪費他時間這點感到抱歉 至於你 我不知道要跟你說什麼
作者: a8712003 (阿宏)   2016-08-13 01:35:00
我們都是想要對與自己以外有想法的申訴文章多做點評但是至少從您的回應看出來 您一開始確實不知情還特地從回收桶找出文章來只是希望身為版主 其實在版眾不違反板規的情況下可以讓大家自由發揮 在八卦板上 不也發生很多讓人莞爾一笑的事情嗎 至少十年前我看到"中壢選民錯了嗎"還會撲嗤一笑當板眾想溝通 能否乞求您 別高高在上的俯視我們當我們在不違反板規的情況下 想與您商量 不也事重視有您管理的版務嗎對了 您還沒回應 版眾開玩笑 版主看不出來 要被劣退 那版主愚弄眾板眾 應該怎麼辦? 我在猜 應該是沒事^^ 畢竟您是板主阿對了 您上面有說 不用想引導您說錯話 我還蠻訝異您怎麼會這麼想 還是說 您曾經想讓人說錯話這種心態不好哦~~ 有一句諺語說過:不要以為自己在耍小小聰明沒人知道 只是別人不願告訴你罷了
作者: lovesooman ((」・ω・)/肥亮)   2016-08-13 03:23:00
你還是去煩惱你自己的案子吧
作者: a8712003 (阿宏)   2016-08-13 09:21:00
讓您關心了 您不也很關心我的案子 頻頻在下面留言幫忙我只是想說 這個案子確實是板主沒注意到 相信板主您的智慧不可能因為玩笑開不起而惱羞如果一個板主都不固板規 依照自己的想恣意判決 或者因為跟哪個板主有交情而出面幫忙或是影響判決那麼跟我們所憤怒的恐龍法官或是官官相護有什麼差別
作者: jimmmy (心不透徹)   2016-08-13 13:14:00
好笑 什麼叫做誤判 你要不要去看 此人做了多少次
作者: hsing30 (神隱*星星知我心)   2016-08-13 13:35:00
其實也不用跟他辯論太多了 看他汪踢申訴文就知道了
作者: jimmmy (心不透徹)   2016-08-13 13:39:00
文章代碼(AID): #1N6kd6KG (GossipPicket)文章代碼(AID): #1MZxdgSx (GossipPicket)
作者: uc500 (sor)   2016-08-13 15:09:00
之前4X都警告一次了還繼續
作者: jimmmy (心不透徹)   2016-08-13 15:55:00
文章代碼(AID): #1N6ktF73 (Gossiping) [ptt.cc]4x貓公告有寫: ru04ul4多次張貼空白文後再編輯,疑似蓄意
作者: ru04ul4 (拒絕)   2016-08-13 16:23:00
那是他狹怨報復 http://i.imgur.com/9Xoasni.jpg
作者: steward135 (逆風高飛)   2016-08-13 16:37:00
我記得這個玩法 之前某卸任板主也玩過啊而且是用在公告文#1LwOuiJo (Gossiping)那個時候也沒事啊這板主真不知變通好玩就好嘛 人家前板主在公告都玩得那麼開心了
作者: a8712003 (阿宏)   2016-08-13 17:38:00
劉宇是誰阿?
作者: steward135 (逆風高飛)   2016-08-13 17:43:00
4X阿
作者: a8712003 (阿宏)   2016-08-13 18:05:00
google真偉大 可以找到好多訊息哦我還以為我只要躲在網路後面揮舞權杖 就沒人發現真實身分lovesooman板主 您跟我一樣訝異吧
作者: shukevin (被毀容的武大郎)   2016-08-13 18:15:00
被警告還玩,那就是自找的,被警告時你有異議嗎?
作者: a8712003 (阿宏)   2016-08-13 18:15:00
其實大家想要的是 在符合法律 板規的論壇中享受這個過程
作者: lovesooman ((」・ω・)/肥亮)   2016-08-13 18:23:00
a8712003 你那句google就可以發現身分的話是在威脅我嗎?
作者: a8712003 (阿宏)   2016-08-13 18:24:00
好好笑耶 斷前斷後 只看到你想看到的
作者: lovesooman ((」・ω・)/肥亮)   2016-08-13 18:25:00
而且劉宇是前板主XXXXGAY 你連別人再說誰都分不清楚 現在到底要吵什麼?
作者: a8712003 (阿宏)   2016-08-13 18:27:00
對阿 就因為我不知道 所以我去了解阿 怎麼了嗎?不知道4X本名 跟你誤判的關聯在哪裡?跟這次討論串的關係又在哪裡
作者: lovesooman ((」・ω・)/肥亮)   2016-08-13 18:31:00
那跟google我真實身分有什麼關聯? 你那樣講不就是在威脅我人身安全的意思嗎?而且是你覺得誤判 一直講誤判的原因是什麼?
作者: a8712003 (阿宏)   2016-08-13 18:45:00
以及 你在我的申訴文章下面處處留言挑釁 的關聯又在哪?
作者: lovesooman ((」・ω・)/肥亮)   2016-08-13 19:03:00
所以你是出自個人利益來說我誤判嘍?沒有學術證明公開徵求動物遺體現在又對我說 google就可以知道真實身分那我真的很替自己的人身安全感到憂慮
作者: a8712003 (阿宏)   2016-08-13 19:07:00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思考及行為模式 是從證據來看 他確實沒有違反板規 再來 沒有學術證明也能徵求動物遺體至於GOOGLE可以知道所有身分 你不會是今天才知道吧
作者: lovesooman ((」・ω・)/肥亮)   2016-08-13 19:46:00
黃林夯包
作者: ru04ul4 (拒絕)   2016-08-13 21:48:00
請問這裡是賴嗎
作者: holishing   2016-08-14 01:00:00
....
作者: ros (螺絲)   2016-08-16 11:07:00
根本就lovesooman發現自己被愚弄惱羞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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