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ru04ul4 申訴案

作者: jobli (十七歲的夢 七十也感動♪)   2016-09-10 22:57:04
判決
請板主撤銷劣退及水桶
理由
無論是使用PC端軟體或手機APP,均可知本文尚未結束。
如於第一頁時即可看出尚有未出現之文章。
板主於判決時應多加確認,如當下誤判,於使用者申訴時,仍可確認。
故本案請板主撤銷劣退及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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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主來信回應,小組重申
如果使用者利用板規的漏洞作了讓板主不開心、不能接受的事。
板主可以修正板規,但是你修規前,你就不能處份他。
小組的標準很簡單如同02那案
只看:
板規有沒有規定,使用者有沒有違反
至於是否無辜、故意、不小心或是心態如何,並不在小組考量範圍。
作者: ILoveElsa (S級18位 梓喵醬油瓶)   2016-09-10 23:05:00
作者: steward135 (逆風高飛)   2016-09-11 14:52:00
哈哈哈 就說吧 之前某版主自己就玩過了水桶根本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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