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者檢舉多案超貼認定,依文章代碼(AID): #1Ns1Cm8S (L_TalkandCha)
群組長判決,同時與群組長溝通後認定是否超貼標準如下
從板規的定義,就是水桶期滿再犯,才會算是累犯紀錄。
從站規的定義,水桶處分是「公告」後始生效力。
所以,若檢舉累犯,組務未判定前再犯,不會加累犯紀錄。
下次判罰才會累加「累犯」紀錄。
請檢舉人,統一整理所檢舉各案如下
原檢舉文 被檢舉人 是否於水桶期滿再犯 次數
======== ======== ================== ====
NUcFLzP catwalk456 是 3
由小組統一判決,請勿再引用多文佔用板面,影響他人使用
申訴超貼案如未依本格式回報,概不受理理,同時劣退水桶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