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視本板文章 #1OIL4PNO [證02] 板主處分公告,
其處分文章為:
● 65 211/25 richard6655 □ [揪團] 台北聖誕節交換禮物party
66 11/25 richard6655 □ [揪團] 台北聖誕節唱歌 交換禮物
67 111/25 richard6655 □ [揪團] 聖誕節交換禮物
68 111/26 richard6655 □ [揪團] 聖誕節交換禮物
69 11/26 richard6655 □ [揪團] 聖誕節交換禮物
70 11/27 richard6655 □ [揪團] 聖誕節交換禮物
71 111/27 richard6655 □ [揪團] 聖誕節交換禮物
72 11/27 richard6655 □ [揪團] 12/24歡度聖誕節
73 111/28 richard6655 □ [揪團] 聖誕節唱歌交換禮物
74 111/29 richard6655 □ [揪團] 聖誕節 唱歌 交換禮物
75 111/30 richard6655 □ [揪團] 聖誕節唱歌 交換禮物
76 12/03 richard6655 □ [徵求] 聖誕節唱歌交換禮物
77 12/04 richard6655 □ [揪團] 12/24 聖誕節唱歌交換禮物
78 12/04 richard6655 □ [揪團] 12/24 聖誕節唱歌交換禮物
79 12/05 richard6655 □ [揪團] 12/24ㄧ起來過聖誕節吧
然使用者 richard6655 於本板文章 #1OIL4PNO [證01] ,
為處分公告中之編號 #79。
故請板主 hghikari 於三日內協助使用者轉錄處分公告中之文章編號 #65 ~ #78 至
組務看板,共計 14 篇被處分文章。
相關組規 #1NxwMiSj (L_TalkandCha)
第12條 檢附文件需由當事者或板主轉錄至本組做為判決依據(如涉個資可寄給組務
),請直接自看板或信箱轉錄,未依此方法而使用複製貼上者或轉錄之檢附
文件經編輯者,視為無效。
若經小組長查閱,有偽造證據者,將給予退文並禁言90日。
第22條 對於組務案件,板主需義務提供當事人案情相關文件,若無特殊理由不供提
者,組務得視情況給予處分。
※ 引述《richard6655 (小小林)》之銘言:
: 申訴人:richard6655
: 案件類別: 一般
: 看板板名:Wanted
: 被申訴人:hghikari
: 申訴訴求:改判退文
: 申訴內容:
: 事件說明
: 12/5日hghikari判richard6655違反板規3-3跟3-6
: 水桶105篇+退文7篇
: 但richard6655早在11/25日就已經原文發了3篇
: 在12/5日前陸續都有發文
: hghikari才在12/5日判水桶跟退文
: 今天不是richard6655不願接受處分
: 只是覺得richard6655在11/25就已經在板上發文
: hghikari怎麼不在richard6655一開始發文就水桶跟退文
: 反而是到了12/5日才宣判
: 而且板上不只有1個板主(hghikari)
: 而且richard6655的文章都已發了不只1篇
: 在11/25到12/5日中間都有陸續發文
: 會覺得很矛盾
: hghikari前面認可但到了後面反而是不認可我?
: richard6655不是不願接受處分
: 是覺得說如果richard6655的文章在一開使(11/25)不符合就應該懲處
: 而不是到了12/5日才懲處richard6655
: 這樣一次退文7篇根本是叫richard6655退出ptt
: 有請組長們查明 謝謝
: 以上文字有冒犯到跟您說聲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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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 溝通紀錄若為信件,請將信件按「ctrl+x」轉錄到組務板,
: 轉錄時請不要改變文章標題,轉錄後再使用大T變更文章標題;
: 若為水球,請將信箱裡的熱訊備份轉錄到組務板;
: 判決公告可按「ctrl+x」轉錄到本板,或「F」轉寄自己信箱後再轉錄。
: 以上所提申訴證據皆不可複製貼上,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 [註] 申訴前請先確實與板主溝通,未與板主溝通即逕行申訴者,除不予受理申訴外
: ,處禁言7日。
:
: [註] 受板主處分者得於本組提出申訴,申訴需檢附以下文件,檢附要件缺少者,將
: 行通知,未於通知時效內補齊者,得不受理申訴:
: [證01]一、被處分文章備份。
: [證02]二、板主公告。
: [證03]三、溝通信件記錄(熱線水球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