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判] richard6655 申訴 Wanted / hghikari 案

作者: steve1121 (o'.'o)   2016-12-11 13:32:22
【裁判字號】 D0975
【裁判日期】 民105.12.11
【裁判案由】 richard6655 申訴 Wanted 板主 hghikari 案
【裁判全文】
使用者 richard6655 不服板主 hghikari 判定違反板規3,要求取消退文處分。
  經審閱其文章、該板板規與站規,做出判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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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文
申訴案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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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
  一、依本組申訴案,文章代碼 #1OIKCyS1 辦理。
  二、使用者 richard6655 主張於 11/25 於該看板發表的文章,若有違規板主應於
    當天判定違規,不服板主於 12/5 一次退文七篇之處分。經寄信與板主溝通無
    效後,於組務板提出申訴。
    
  三、援引 Wanted 板板規 20140916 版
3. 禁徵指定異性之聯誼、出遊、學伴、外拍,以及徵求戀人、一夜情。
《違者可不警告直接退文退回並水桶一週》
2.文章內無論是否有徵求同性,有註明異性優先錄取者,
或除店家優惠外 任何有性別差別待遇的徵求(限定異性接送、免費等)
皆屬違規
  四、引述違規內容
    於本板證據 15 篇文章內容皆有下述連結與說明:
    報名請填寫表單
    http://goo.gl/mn879D
    其連結表單內容皆含有「費用:男生公攤、女生100」等說明。
  五、檢視使用者 richard6655 的15 篇文章,從文章的內容皆含有外部連結表單,
    從表單內容可以明顯的得知為徵求舉辦聖誕節交換禮物之活動,其費用的部分
    ,限制「男生公攤、女生100 」,係為違反該看板板規3-2 「任何有性別差別
    待遇的徵求」,故本案仍維持板主的裁定。
    另組務認為板規3 中的「違者可不警告直接退文」,仍有板主裁量權的空間,
    板主可考量使用者的違規程度與使用本站其他看板的權利,適時的給予使用者
    減少退文數量。無論板主是否接受本項之建議,組務都予以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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