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 gossiping /IbakaBlock 處理

作者: Szss (Not yet)   2017-05-04 16:34:28
檢舉人 :szss
檢舉對象:IbakaBlock
看板名稱:gossiping
訴求內容:問卦處理
檢舉事由:
由於本人在八卦版上張貼之問卦
被IbakaBlock水桶三個月
由於八卦版對於政治人物之問卦
版主之處理上造成混亂
導致本人權益受損
經判決後也與版主管理之心證有落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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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溝通紀錄若為信件,請將信件按「ctrl+x」轉錄到組務板;
轉錄時請不要改變文章標題,轉錄後再使用大T變更文章標題;
若為水球,請將信箱裡的熱訊備份轉錄到組務板;
判決公告可按「ctrl+x」轉錄到本板,或「F」轉寄自己信箱後再轉錄。
以上所提申訴證據皆不可複製貼上,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註] 本組僅受理板主之行為檢舉,不受理看板違規檢舉。檢舉需檢附以下文件,檢
  附要件缺少者,將行通知,未於通知時效內補齊者,得不受理檢舉。
一、[附01]證明文章。
  二、[附02]溝通信件記錄。
作者: Szss (Not yet)   2017-05-04 16:41:00
因為版規不準我提出上訴 但我權益嚴重受損 才出此下策因為我以前看過相關問卦 所以才造著做 怎麼變成這般下場啊我不是要針對IbakaBlock 而我是覺得我的想法跟IbakaBlock是一致的啊 我沒說他不能砍我的文章啊 我才只說撤水桶況且我也找過許多童仲彥的文章 他們都是存在的啊基本上我已經權益受損 還不知所措啊 怎麼會差這麼多
作者: KMTGG (國冥黨不倒,臺灣不會好)   2017-05-04 16:45:00
就說有看到違規請去檢舉了......你繼續吵下去也沒用,而且你這樣會被劣退
作者: Szss (Not yet)   2017-05-04 16:45:00
所以我提出來了 檢舉他了我是因為被判決駁回 才覺得只能檢舉
作者: KMTGG (國冥黨不倒,臺灣不會好)   2017-05-04 16:47:00
你這個根本程序不符,而且刪文本來就是處理方式之一吧,有
作者: Szss (Not yet)   2017-05-04 16:47:00
所以現在是要把我劣退嗎?
作者: Szss (Not yet)   2017-05-04 16:48:00
我沒拒絕刪文啊 因為我之前有印象這些 好不容易才找事證
作者: KMTGG (國冥黨不倒,臺灣不會好)   2017-05-04 16:48:00
舉的......我覺得你還是先看組規吧
作者: ffwind (培)   2017-05-04 16:50:00
完全看不懂你在說什麼
作者: KMTGG (國冥黨不倒,臺灣不會好)   2017-05-04 16:51:00
算了..........總之你這個根本違反組規
作者: Szss (Not yet)   2017-05-04 16:51:00
我的事證是版主是用泛政治刪文處理而已 我是被水桶三個月但是宣判是說版主處理是對的 所以才找到其他事證表示我權益已經受損推 IbakaBlock: 泛政治刪除 這是我提供的事證
作者: ffwind (培)   2017-05-04 16:57:00
板規17 兩造皆不得再繼續針對原案件爭論不休 看不懂嗎?
作者: Szss (Not yet)   2017-05-04 16:59:00
我現在是要處理 八卦版主對於版務處理的方式 不是針對我的事我不是在討論原案了 我是講版主問卦處理因為他使用了 推 IbakaBlock: 泛政治刪除因為我對這些有印象 才覺得版規現在是這樣處理的
作者: ffwind (培)   2017-05-04 17:01:00
你沒有先寄信跟板主溝通 還是缺件阿
作者: Szss (Not yet)   2017-05-04 17:01:00
我是希望透過檢舉之後有個答案 不然會有其他人權益繼續受損他沒回啊 我不知道耶
作者: ffwind (培)   2017-05-04 17:02:00
不會被受理的 你缺件RRR
作者: Szss (Not yet)   2017-05-04 17:02:00
他要是不回 這樣不就好了 好奇怪喔他沒回 然後因為缺件不受理 這樣不是很奇怪嗎?
作者: ffwind (培)   2017-05-04 17:03:00
因為你沒看本板板規 第四章第十條
作者: KMTGG (國冥黨不倒,臺灣不會好)   2017-05-04 17:04:00
重點是,這兩件是你檢舉的嗎?不是你檢舉的話,你也不能提出
作者: Szss (Not yet)   2017-05-04 17:04:00
有啊 所以 我是依照格式打得啊
作者: Szss (Not yet)   2017-05-04 17:06:00
還是你要把我被宣判的事證再貼一次 那個事證是針對我啊因為我找到的事證 就是版主處理方式啊 我應該怎麼引用
作者: ffwind (培)   2017-05-04 17:07:00
到底是要檢舉板主大小眼,還是要針對你的案件再上訴?
作者: rriver (river)   2017-05-04 17:08:00
板主大小眼 沒有處罰條款阿
作者: ffwind (培)   2017-05-04 17:08:00
太驚人了!對板規的解讀,除了"格式"竟然都沒看懂
作者: Szss (Not yet)   2017-05-04 17:09:00
問卦處理 沒有依歸因為找到事證就問卦處理可以只要刪除 不一定要三個月
作者: KMTGG (國冥黨不倒,臺灣不會好)   2017-05-04 17:10:00
他刪文不就是照板規處理了.....
作者: Szss (Not yet)   2017-05-04 17:11:00
可是依版規要水桶三個月
作者: KMTGG (國冥黨不倒,臺灣不會好)   2017-05-04 17:11:00
他要桶你你也沒辦法,因為你就是違規啊刪文or水桶都可以這就看板主自由認定
作者: Szss (Not yet)   2017-05-04 17:12:00
所以我上訴啦 之後被駁回 但我找到的事證不是這樣的
作者: KMTGG (國冥黨不倒,臺灣不會好)   2017-05-04 17:12:00
我真的覺得你沒看板規吧.......
作者: rriver (river)   2017-05-04 17:13:00
兩造皆不得再繼續針對原案件爭論不休
作者: Szss (Not yet)   2017-05-04 17:14:00
就說沒要處理我的事啊 我是要問問卦倒底怎麼處理啊你的意思是說可以大小眼嗎?現在我根本搞不懂問卦 到底是三個月還是可以刪文啊
作者: rriver (river)   2017-05-04 17:15:00
溝通信呢?
作者: Szss (Not yet)   2017-05-04 17:15:00
就沒回我啊 我寄了啊
作者: KMTGG (國冥黨不倒,臺灣不會好)   2017-05-04 17:16:00
72小時.......就是三個月或刪文都可以,老實講這種東西本來就板主自由判定,大小眼你也投訴無門
作者: Szss (Not yet)   2017-05-04 17:17:00
那也給個官方說法吧 就說版主可以大小眼吧政問無論是否自刪,一律刪文並水桶三個月。 這要怎麼解釋?
作者: KMTGG (國冥黨不倒,臺灣不會好)   2017-05-04 17:20:00
重點是你沒滿72小時就檢舉,也沒附溝通信,你應該會先被桶......
作者: ffwind (培)   2017-05-04 17:21:00
所以你的要求,小組長來解釋八卦板的板規給你聽?
作者: Szss (Not yet)   2017-05-04 17:21:00
好啊 願聞其詳
作者: Szss (Not yet)   2017-05-04 17:22:00
對啊
作者: ffwind (培)   2017-05-04 17:23:00
我真是太佩服我自己了 (雙手叉腰)
作者: Szss (Not yet)   2017-05-04 17:25:00
只能這樣啦 為什麼版主一下刪文一下水桶 然後宣判說版規所以我才說是版規的解讀大家不一樣 變成無所適從啊
作者: ECAM (ECAM)   2017-05-04 17:26:00
奇文共賞
作者: ffwind (培)   2017-05-04 17:32:00
請問你的帳號是接手哥哥姊姊,還是親戚的嗎?
作者: Szss (Not yet)   2017-05-04 17:35:00
我覺得能夠釐清問卦的法規比什麼都重要 不是嗎?難道你就沒看一下 我辛辛苦苦找到事證嗎?大家今天就是就事論事 我花了這麼久找到事證 為什麼都是嘲諷版主處理方式卻是有空間的 那也是為什麼可以去那樣依循啊難道就不能真的去看一下我提出的事證嗎 在這裡只看到嘲諷問卦處理難道不重要嗎 為什麼一下刪文一下水桶 或是大小眼我就真的不懂 到底怎麼做啊我不是第一個也不會是最後一個 因為發生事情大家都摸摸鼻子
作者: ffwind (培)   2017-05-04 17:41:00
從一開始,就不應該去測試板主的"線"在哪裡
作者: Szss (Not yet)   2017-05-04 17:42:00
我不是在測試版主的線 那我的經驗其實我是很懶得的PO文的人 但我覺得這件事其實可以談花這麼多時間找事證不是要鬧 是因為我搞不懂我的經驗了
作者: ffwind (培)   2017-05-04 17:46:00
我們跟你說這麼多也沒用,你還是缺件(或72小時)
作者: Tsucomi69 (N9SU3XL3AJ4)   2017-05-04 18:46:00
板規是刪文+水桶3月,為什麼版主只刪文了事
作者: angel07 (Dark Moon Princess)   2017-05-04 19:51:00
程序錯誤,結案。再者,不得主張違法之平等。
作者: yam276 ('_')   2017-05-04 21:28:00
違法的前提下沒有平等性
作者: Szss (Not yet)   2017-05-05 12:54:00
說明一下 我到現在都沒收到回信
作者: angel07 (Dark Moon Princess)   2017-05-05 16:55:00
你有沒有收到回信和你有沒有在時限未到時逕行申訴無關就算七十二小時板主沒回應 你這篇一樣是違規程序違法就甚麼都不必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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