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13] 不服 Women_Picket 板主 hiimlive 判決

作者: macaron5566 (馬卡茸)   2017-11-23 00:20:13
※ [本文轉錄自 Women_Picket 看板 #1Q3xbnaR ]
作者: hiimlive (娘娘) 看板: Women_Picket
標題: [公告] 禁言 macaron5566
時間: Sat Nov 18 12:39:11 2017
作者 Anonymous. (猜猜我是誰 ? ^o^) 看板 Women_Picket
標題 [檢舉] macaron5566
時間 Sat Nov 18 02:20:23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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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文章內請附上下列四項資訊
  (一)文章代碼(AID)。
#1Q1wAYpE (Women_Picket)
#1Q1ylSac (Women_Picket)
#1Q1ym66H (Women_Picket)
#1Q2QUsZ5 (Women_Picket)
#1Q2ffiiQ (Women_Picket)
#1Q34j61i (Women_Picket)
#1Q3QUyay (Women_Picket)
  (二)違規人之ID。
macaron5566
  (三)違規行為(違規人所發布之推發文)。
大量惡意檢舉!!嚴重危害使用者權益 應為濫用檢舉板資源!!
(四) 違反板規。
2. 若經板主審理檢舉案時,發現該檢舉之違反板規與受檢舉之違規行為,兩者連結關
係極度過於牽強,且多篇都有相同之狀況,即認定為嚴重濫用檢舉板資源,視同鬧
板,將予以退文,並且水桶一年。
作者: zyxwv0417 (PO哥)   2016-11-18 13:05:00
不論怎麼牽強 他檢舉成功超過三篇 這樣就判定惡意檢舉你們就老實承認只是想桶會檢舉的人 減少你們處理版務務的次數罷了
作者: cute320518 (cute320518)   2016-11-18 13:23:00
實名檢舉反遭報復執行板規應當有一致性,基本原則該把守,當然,不懂法學原理原則,何來公平待人。
作者: zyxwv0417 (PO哥)   2016-11-18 13:30:00
從你們判定他是鬧版的那篇文開始算 他檢舉的文有判決的
作者: cute320518 (cute320518)   2016-11-18 13:30:00
新版主說好的寬鬆板規已形同具文,為什麼呢,因為板主越多,每個人的想法也越多,被桶的人也越多。
作者: zyxwv0417 (PO哥)   2016-11-18 13:31:00
是18/31 超過一半有你的的背書去水桶 結果只憑3篇就判定是鬧版 你們這些版主判定還真是符合比例原則所以到底是真鬧版 還是你們想減低麻煩 心照不宣了啦
作者: ilikeroc (U文起司)   2016-11-18 13:48:00
笑了
作者: SnowAmy (小雪)   2016-11-18 13:48:00
這樣叫大量?7篇?檢舉多的人 總有一天達到3次的 你們也要判違規?你們是不知道什麼才叫浮濫檢舉嗎?我的信箱很多 要不要看看?
作者: gannimade (威猛先生)   2016-11-18 13:57:00
究竟是為什麼這板專出這種水準的板主
作者: mono5566 (曼娜)   2016-11-18 16:40:00
要開啟分身大檢舉時代了嗎XD
作者: zxasqw0246 (yoyo)   2016-11-18 16:52:00
雪皇都出來說話惹 這次有機會超越雪皇ㄇ
作者: zyxwv0417 (PO哥)   2016-11-18 17:02:00
光是殫皇一個人就不下雪皇了 結果另外幾個版主一樣垃圾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6-11-18 17:12:00
他要亂你用匿名不是鬧更爽?你們還桶了好幾篇他檢舉的,是不是好笑了點?他檢舉的都改判無罪好不?
作者: ilikeroc (U文起司)   2016-11-18 17:15:00
c板主做的不錯呀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6-11-18 17:15:00
天才兒你要不要舉看看影響到誰的使用者權益?意思是你們照他檢舉去桶的那些人被影響?阿你們幾個天才快樂小夥伴是共犯來著?
作者: zyxwv0417 (PO哥)   2016-11-18 17:22:00
好啦 你們哪個出來解釋一下 不要像個廢物一樣躲起來
作者: raysun011081 (sanfrain011081)   2016-11-18 17:43:00
笑死
作者: mono5566 (曼娜)   2016-11-18 18:57:00
阿對了提醒一下,以前有過兩三次檢舉新聞受理成桶的,有兩個還是D版主手上成行的樣子,如果藉此說算是惡意檢舉,那請永桶D版主吧另外如果因為版主認為檢舉不成立就水桶退文,那請把檢舉板收了,浪費站方資源
作者: talesr (塔蕾瑟(?))   2016-11-18 19:01:00
不不 乾脆就不接受檢舉 別處理違規了 這樣比較省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6-11-18 19:02:00
呵呵 板友自治說不定還真的比較強
作者: claymath (輪迴的印記 藏在我眉宇)   2016-11-18 19:48:00
力勒衝三小 我快笑死
作者: fuhu66 (⊙)(⊙)   2016-11-18 19:50:00
排除異己囉,讚讚讚 言贊 言贊 言贊 言贊 言贊 言贊 言贊
作者: SnowAmy (小雪)   2016-11-18 19:51:00
你們如果不想做就滾下來 不要仗著有檢舉板防火牆就有恃無恐的 檢舉是使用者的權利 板主必須一一審理 所謂的浮濫檢舉不應輕易成立 你們已經過度的擴張板主權力了 還不自知?乾脆廢掉檢舉板 板主只掛名就好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6-11-18 21:11:00
然後原檢舉案裡加了那些廢話你們又無條件受理了,四個笑死人的
作者: qazieru (=w=)   2016-11-19 01:58:00
一陣子沒看怎麼又有這麼垃圾的事...妳跟D直接下台吧 西瓜都比妳們強
作者: NikkiNikki (nikki)   2016-11-19 03:19:00
真可怕
作者: scmono (摸諾)   2016-11-19 03:37:00
我搞不懂你們幹嘛這樣 版主很認真在管 檢舉的人也應該注意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6-11-19 03:52:00
阿你說人濫訴,然後還是照他檢舉的桶人,如果你覺得這不奇怪,那你不懂很多事是正常的了
作者: SnowAmy (小雪)   2016-11-19 07:02:00
這樣就叫濫訴 以後誰敢檢舉?檢舉總有一天被桶
作者: claymath (輪迴的印記 藏在我眉宇)   2016-11-19 10:21:00
爛素的這個版規有公告一週後才執行嗎?關係到退文的條文 不是公布後就可馬上執行的
作者: mono5566 (曼娜)   2016-11-19 10:44:00
這檢舉人不用注意,事實上就是板主硬桶....1.新聞踩板規水桶之前已經有多次執行,現在嘴新聞自由不准檢舉,檢舉就退文我是滿頭問號2. 馬卡蓉有站內跟我說是哪兩個板務文,那兩個就是訴求女板限制只能女性使用者的討論串這兩個文的確是有板務意味沒錯,並非單純的抱怨或閒聊如果這樣子就算惡意使用檢舉板,那請問是否我可以發個標題[難過] 女板板主做的太爛 想罷免反正檢舉這篇就準備退文到死
作者: cute320518 (cute320518)   2016-11-21 18:33:00
還不放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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