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gossiping 板規牴觸站方聲明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7-11-28 11: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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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andyMarsh (屎蛋爸)   2017-11-28 12:53:00
依據板主治板權: 制定板規權: 板主有權制定該看板之板規,但不得違反上層本國法律、站規、群組規範、小組組規,有牴觸者無效。站長聲明又不是本國法律、站規、群組規範、小組組規,檢舉內容也完全沒有說板規哪邊違反站規等,這個檢舉程序上根本不合吧另外聲明這麼一大篇,泛言空指說違反,到底違反哪一字哪一句不用說清楚喔乾脆說違反我國制憲精神,以及兩公約暨精神,比較能包山包海,你說好不好*暨其精神誠心討論,理性勿戰^^另外,這又不是檢舉案,要用申訴吧我覺得組規定的怪怪,收回上面那句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7-11-28 13:12:00
#1HtQdO8W (BoardCourt) 裁定一這是當初板務站長的判決裁定 全站適用GM 公告 #1HucnzTZ (BoardCourt)
作者: RandyMarsh (屎蛋爸)   2017-11-28 13:22:00
針對個案的極端歧視言論,的確有版主以板規九或板規八處理了,又不是修正板規七後,對於特定族群的暴力言論等,就「完全」不處理
作者: kkabcd (亂板實習小組長)   2017-11-28 13:26:00
我記得我的申訴文 我不是在炒"完全"
作者: RandyMarsh (屎蛋爸)   2017-11-28 13:28:00
有其他規範可以達成目的,那就不違反裁定啊(先不論判決裁定有無拘束個案以外的效力)不過起個頭講到這,後面給板主超好了^^給板主吵好了另外,修改板規及上述裁定做成日期早就超過30日了,照組務規定應該要不受理,退步言,你至多只能拿聲明對抗板規,但聲明又非站規,程序上可否提起檢舉我覺得非無疑義
作者: kkabcd (亂板實習小組長)   2017-11-28 13:35:00
1113 的聲明 沒有超過30日啊...如果沒有聲明不能檢舉 但是...站方也是可以正視
作者: RandyMarsh (屎蛋爸)   2017-11-28 13:38:00
不過我也是為了別人種樹就是了,真的改回去也捅不到我不能嘴砲要句句丟資料引述,或許比較有效果
作者: ocean5566 (煙大屌熟男)   2017-11-28 18:58:00
吃飽太閒
作者: andy90498 (楓情)   2017-11-28 21:31:00
吃飽太閒亂改版規
作者: coon182 (微笑小空空♥)   2017-11-29 15:04:00
講了那麼多八卦板主群還不是敗訴
作者: kasion (彩色猴子)   2017-11-29 17:04:00
轉錄判決到Gossiping板
作者: XXXXSHIT (給我八千元 我給你五顆星)   2017-11-29 17:47:00
真的是吃飽太閒又不關你檢舉王的事 在那雞婆什麼
作者: ocean5566 (煙大屌熟男)   2017-11-29 20:43:00
吃飽太閒
作者: vi000246 (Vi)   2017-12-04 01:11:00
吃飽太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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