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te999 (0.0)
2017-12-29 08:39:09是不是以為別人都很笨啊………而且突然來這篇我以為又是忠孝(喂
作者: gogin (愛查實價登錄的勾勾) 2017-12-29 08:53:00
等你程序完備後 我再做答覆....
作者:
ste999 (0.0)
2017-12-29 08:58:00發言請注意,不排除提出法律告訴
作者:
ste999 (0.0)
2017-12-29 09:05:00請問你想表達的意思是?事實上我PO這篇文是幫我女性友人徵求的,這個說法你滿意嗎
作者:
ste999 (0.0)
2017-12-29 09:19:00我文章內容有說明我的性別嗎?
作者:
ste999 (0.0)
2017-12-29 09:22:00請問版龜的目的是在確認PO文者性別嗎?這算不算性別歧視?笑死,又禁言我7200小時,版主水準真的堪憂
作者: gogin (愛查實價登錄的勾勾) 2017-12-29 09:27:00
不是7200小時 是7200天 你誤會了
作者:
ste999 (0.0)
2017-12-29 09:28:00那就交給小組長處理囉,別再囉嗦
同一個規定都違反四次了還要狡辯跟鑽漏洞我也是只能笑笑啦
作者:
ste999 (0.0)
2017-12-29 09:31:00PTT你家開的? 還是要我繼續往上申訴?
作者:
osuv (歐叔符-勝丼騎士團)
2017-12-29 10:51:00忠孝 是你?
作者:
ChenDao (陳到字叔至)
2017-12-29 13:15:00不覺得這是中校拉
作者: nekojun (廢文機) 2017-12-29 13:22:00
板主辛苦了
依組務第12條,所有檢附文件需自看板或信箱轉錄,未依此方法而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證據。故請使用者 ste999 於三日內轉錄申訴所需之相關證據至組務板,逾期不受理。另請使用者詳讀本組置底公告修正申訴主文,逾期未修正不受理。
作者:
joblee (joblee)
2017-12-29 15:02:00這判決很離譜ZZZzzz個人認為,桶14天就很不合理了竟然被「永久水桶」!!!!!!超離譜的!還被退文ZZZZZZZZZZZzzzzzzzzzzzz版主好大喔喔喔喔怎麼不判他永久停權啊!砍帳號也可以阿!別人犯一樣的版規,桶個幾天而已你竟然把他永久水桶!天啊!而且,我觀看他的文章,根本就沒有違反版規啊!不公平的判決無法服眾人啦!以上 不再論述 以免被掃到颱風尾!
作者:
claymath (輪迴的印記 藏在我眉宇)
2017-12-29 16:25:00(就是要桶)
作者:
AREKU (アレク)
2017-12-29 18:18:00不然 你也可以去汪替照他被桶的模式再做一次一樣的事然後看看 你會被桶多久
作者: gogin (愛查實價登錄的勾勾) 2017-12-29 19:13:00
此申訴文似乎有修改過 如需答辯 可否請組長把此第一版站內給我 本人才可以做完整回覆
作者: gogin (愛查實價登錄的勾勾) 2017-12-29 19:16:00
雖然此版本做答辯應該就夠了
作者: angel07 (Dark Moon Princess) 2017-12-29 19:17:00
沒溝通就申訴?
作者: gogin (愛查實價登錄的勾勾) 2017-12-29 19:17:00
等他附上
作者: yellowlin (エライザ><) 2017-12-30 09:16:00
吉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