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gossiping 板主群未完成判決(a4287604)

作者: steve1121 (o'.'o)   2018-01-08 17:33:05
針對組務判決,文章代碼 #1QIaRzkL 一案之裁定
「板主 jacklyl/RS5566 於 2018.01.07 23:59:59 前 至八卦檢舉板
 文章代碼:#1QBWoQn_ (GossipPicket)
 文章篇名:[推文] 552884 a4287604 板規7 第二次
 推文說明判定結果及其理由。
 若經板主群判定達違規標準,請任一板主發佈處分公告,並將該檢舉文標標記 s 。
 若經板主群判定未達標準,請任一板主將該檢舉文標記 ! ,以表示結案。」
經查該檢舉案處理情況
> 78378 m 312/11 hateOnas □ [推文] 552884 a4287604 板規7 第二次
推 ocean5566: 判定引戰,再2位板主判定12/11 19:04
推 Kay731: 警告一次12/13 18:33
推 RS5566: 警告 01/01 22:37
該案標記為 m ,檢舉案件應屬處理中,未結案。
板主 RS5566 已依組務要求的期限內推文判定為「警告」,合於組務判決之要求。
板主 jacklyl 未於期限內推文說明判定的結果,已具有違反組務判決之虞。
說明:依八卦檢舉板規第十條
   「八卦板板規七之違規檢舉後一律列為爭議案件,交由板主共同裁決
   過半數同意判決為最終判決」
   站規賦予使用者看板違規行為之檢舉的權力,同時亦賦予板主看板文章管理
   的權力,板主有責任為該檢舉案件進行違規行為事實之認定。
   針對本案,依板規應由板主共同裁決,其目前裁定的結果為
   (1) 一名板主判定為引戰違規。
   (2) 二名板主判定違規,給予警告處分。
   雖已有三名板主均判定為「違規」,應給予使用者板務處分,
   然對於處分的罰則,未有一致的裁決結果,
   組務認為仍有必要聽取第四位板主的裁定結果。
   依板規第十四條之三,推文違反板規七,應給予水桶一個月的處分。
   依板規第十四條之四,若情節為輕微者,給予警告水桶一週。
   板主仍有一定裁量權,可裁定為上列二項罰則之一。
   該案既未完成結案,無不可能其他三位板主仍在等待板主 jacklyl 的判決意見。
   (其他三位板主若欲對本案未完成結案說明理由,可推文或回文說明)
   若板主 jacklyl 裁定為「警告」,則該案可依板規第十四條之四處置,
   任一板主即可直觀的給予使用者警告並水桶一週的處分,且合於板規。
   若板主 jacklyl 裁定為「違規」或「未達」,對使用者的罰則仍有其必要
   再經由板主群討論及做出最後的裁定。
   板主 jacklyl 未於組務判決之要求的期限內推文說明判定結果,
   已明顯違反組務判決之要求,應承擔一定程度的板務責任。
   (板主先前來信詢問,組務已有回覆本案四位板主應重新審理)
   綜上說明
   請板主 jacklyl 於 2018.01.11 23:59:59 前至組務板本文下推文或回文說明
   未依組務判決之要求期限內推文說明判定結果之理由。
   同時亦請板主 jacklyl 於前述期限內至八卦檢舉板
   文章代碼:#1QBWoQn_ (GossipPicket) 文
   章篇名:[推文] 552884 a4287604 板規7 第二次
   推文說明判定結果及其理由。
備註:
待板主群完成本文第一階段「板規七的共同裁定」後,再行處理第二階段
「對違規使用者的板務處置」。
(在板主仍未能主動對違規的使用者進行板務處置的情形下)
作者: RS5566 (懶叫好吃^Q^)   2017-01-01 22:37:00
警告
作者: jacklyl (超越大師)   2018-01-08 23:28:00
好的 我看到三人推文以為算結案了補充一下是因為這篇 #1QFRanxJ (GossipPicket)3同意 1警告 最後是判警告 #1QK82zzG (Gossiping)所以我看到相對多數了覺得已經結案以為後續rs會發公告沒注意到後續未公告 未改s 不好意思我去補發一下公告#1QKv5CLH (Gossiping) 完成
作者: ocean5566 (煙大屌熟男)   2018-12-11 19:04:00
判定引戰,再2位板主判定
作者: Kay731 (K少)   2018-12-13 18:33:00
警告一次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