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視本案申訴主文及相關證據,
使用者 hateOnas 不服板主判定 Mizar 違反板規七屬「輕微」或「模糊地帶」的理由,
經站內信與板主溝通詢問,板主均未針對此點給予回覆。
經查本案板務檢舉文 #1QFRanxJ (GossipPicket) 的推文說明
推 Mizar: 感覺未達餒12/23 12:37
推 ocean5566: 判定成立,再2位板主判定 12/24 07:18
推 jacklyl: OK 同意一票 12/27 12:55
→ hateOnas: Kay731 已經拒收我信件 請板主群提醒她來判定12/27 14:02
推 Kay731: 警告一次 等RS01/02 23:39
推 RS5566: 同意 01/06 15:37
僅板主 Kay731 推文判定警告一次,其他三位板主均未說明其罰則程度。
以八卦板規第七條的罰則,若為發文者,應給予退文及水桶六個月的處分,
然板主得視使用者的犯行,若為「輕微」或「模糊地帶」者,
可依第十八條給予使用者警告水桶一週的處分。
給予違規使用者適當的處分是板規賦板主的裁量權,
然使用者對於板主行使的裁量有異議時,板主有責任向使用者提出說明。
故請板主 Kay731 在 2018.01.16 23:59:59 前至組務板本文下推文或回文
具體說明該板務檢舉案判定「輕微」或「模糊地帶」的理由。
另其他三位板主僅推文判定(同意)該板務檢舉案屬違反違規七,
未對該案進一步說明是否亦認同僅給予違規使用者「警告」即可。
其他三位板主 (jacklyl/ocean5566/RS5566) 若認為該案以「警告」處分即可,
可於前述的時限內至組務板本文下推文或回文說明,並應具體說明判定的理由。
本案預計待板主提出具體說明後做出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