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01] 不服Women_Picket板主ChenDao之判決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8-02-04 11:55:34
※ [本文轉錄自 rocfrank 信箱]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看板: Women_Picket
標題: [檢舉] DenTisGirl 板規24
時間: Sat Feb 3 09:37:22 2018
檢舉文章內請附上下列四項資訊
  (一)文章代碼(AID)。
  (二)違規人之ID。
DenTisGirl
  (三)違規行為(違規人所發布之推發文)。
依板主自律條例板規24條提出檢舉
DenTisGirl板主已於組務板撤銷其所附議 就表示不認可板主選舉結果
且已有於組務發文公告 程序既已完成 自身應遵守板規 自行於組務板提出解職申請
自2月1日起應自律限制執行板主權力
板主任期制 即便無下任板主遞補情況下 上任板主也於主動請辭或交由小組長徵選板主
之後 若有任何人以小動作無故拖延或不舉行選舉 故不交接以此延長任期
此將嚴重破壞板主任期制之精神
(四) 違反板規。
24. 板主任期制度
A組 二月交接 十月交接 六月交接 二月交接
│───────│──────│──────│
│───────│──────│──────│
B組 六月交接 二月交接 十月交接 六月交接
板主任期為八個月,分別為二、六、十月的一號交接,提前兩周辦理徵選投票,
時任板主可連選連任。板主人數四人。
分兩組錯開以利板務傳承及交接,
當中有板主提前離職(不論自辭或被拔),得補選板主做完該任期,
若剩餘任期未滿三個月則不補選。
27. 修改板規要件:
修改任一板規需超過半數板主同意。
如欲更動板規24.、25.、26.內容,限縮板主權力可不經板友同意,
擴張板主權力(例如任期增加)則需有相關依據或舉辦投票。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7-02-03 09:40:00
若板主群不處理 本魯將於組務板一併提出檢舉並提出罷免
作者: ChenDao (陳到字叔至)   2017-02-03 12:34:00
未達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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