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不服WomenTalk/其餘兩位版主判決

作者: steve1121 (o'.'o)   2018-04-16 15:21:43
檢視本案所檢附之文件共計 19 篇(122頁)的文章,
組務現階段僅快速的閱讀過一遍,在做出裁決前仍需多一些時間了解案情,
本案預計將於本週做出裁定。
針對本案,
板主 DenTisGirl 於檢舉板中的判決說明
[1] #1QhTYCKj (Women_Picket) 檢舉板規 19A
推 DenTisGirl: 與#1QhcYi-r (Women_Picket)併案處理。03/19 13:08
[2] #1QhcYi-r (Women_Picket) 檢舉板規 19A
推 DenTisGirl: 與#1QhTYCKj (Women_Picket)併案處理。03/19 13:08
→ DenTisGirl: 於本文接續審理。03/19 15:43
→ DenTisGirl: 若檢舉文#1QhyHAOq (Women_Picket)達板規19B03/20 07:49
→ DenTisGirl: 一案應不兩罰,同篇文章的推文合併為違反一次板規19。03/20 07:49
→ DenTisGirl: *板規19本身也確實A.B.總共只有標一個罰則03/20 07:50
→ DenTisGirl: 後續見#1QhyHAOq (Women_Picket)03/23 12:08
[3] #1QhyHAOq (Women_Picket) 檢舉板規 19B
→ DenTisGirl: 認為依板規19之設計,本案與檢舉案#1QhcYi-r應合併03/20 08:11
→ DenTisGirl: 罰一次。 03/20 08:11
檢視上列板主(DenTisGirl)判定的說明為違反板規19,
組務認為板主應是以板規19 A/B 兩項判定申訴人(qazieru)的推文違規,
若組務在理解上有誤,板主可推文或回文說明。
然在板主(ChenDao)的處分公告(如本案附03),
板主以板規 19B 判定申訴人的推文違規並給予處分,
板主(ChenDao)判定違規的理由與板主(DenTisGirl)有所出入,
故請二位板主可再行溝通,若有一致性的判決說明,
請於原處分公告中修正說明判定的理由後再轉錄至組務板。
針對本案的裁定,
其主體仍將著重於申訴人的推文是否達違反板規 19A 或 19B 的規範,
若板主群以 19A 判定違規,
組務將會以申訴人的推文是否有達「洗板」或「影響文章討論」的事實進行裁定。
若板主群以 19B 判定違規
組務則會以申訴人是否有「多次」在「不同文章」內引起無關文章爭論、偏離文章本意
之爭論,致使原作者文章失去討論功能,作為裁定本案的標準。
若板主群以板規 19(A/B) 判定違規,組務則會考量前述兩項說明作為裁定的標準。
作者: DenTisGirl (殫題思 女_)   2017-03-19 13:08:00
#1QhcYi-r (Women_Picket)併案處理。與#1QhTYCKj (Women_Picket)併案處理。於本文接續審理。若檢舉文#1QhyHAOq (Women_Picket)達板規19B一案應不兩罰,同篇文章的推文合併為違反一次板規19。*板規19本身也確實A.B.總共只有標一個罰則後續見#1QhyHAOq (Women_Picket)認為依板規19之設計,本案與檢舉案#1QhcYi-r應合併罰一次。我個人確實判定為板規19A,B皆達標,本案[附05]亦有說明:甚至屬於板規19A.禁止的「於文章屢次表達相同個人觀點」。將再與Chendao板主溝通。
作者: qazieru (=w=)   2018-04-16 15:57:00
此事我想講的還挺長的....不知是否可以回文? 還是寄信?
作者: steve1121 (o'.'o)   2018-04-16 16:02:00
申訴人為當事人,可針對本案回文說明。
作者: DenTisGirl (殫題思 女_)   2018-04-17 00:19:00
Chendao板主可參考我於本案[附05]之相關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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