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速件] 不服wanted版主gogin之判決

作者: steve1121 (o'.'o)   2018-05-12 23:12:05
援引組規
第 4條  對於板主行使的權力(看板文章管理權、制定板規權、看板隱板權)
     有異議者、板主需迴避之申訴案、特殊事由之板務申訴案,得於本組
     提出申訴,申訴需檢附以下文件,檢附要件缺少者,將行通知,未於
     通知時效內補齊者,得不受理申訴:
     一、被處分文章備份(受處分人需檢附)或相關事證之文章。
     二、板主處分公告(受處分人需檢附)。
     三、溝通信件記錄(熱線水球記錄)。

第12條  檢附文件需由當事者或板主轉錄至本組做為判決依據(如涉個資可寄
     給組務),請直接自看板或信箱轉錄,未依此方法而使用複製貼上者
     或轉錄之檢附文件經編輯者,視為無效。
請申訴人(BabyToBank)於三日內轉錄下列文件至組務板,逾期不受理。
a) 被處分文章備份
可寄信向板主索取被處分文章之備份。
b) 板主處分公告
轉錄方式可參考本組置底公告提出申訴案應注意事項之Q1。
c) 溝通信件記錄
備註:經組務判定不受理之案件,日後針對同一處分案均不再受理。
作者: BabyToBank (我對男的沒興趣我是男的)   2018-05-12 23:56:00
禁言七天,已經過了快三天,現在哪有什麼人在水球?再信件往來再等判決我都解除禁言了這樣有效率?申訴內容是板主用版規七判,卻又在公告內容夾XD符號,這個的內容洽當?難道就沒有違版七的引戰?還是這樣要再另外申訴檢舉?
作者: claymath (輪迴的印記 藏在我眉宇)   2018-05-13 10:12:00
樓上你先看完組務版規在申訴需要附上什麼吧 不然你這邊也會被捅
作者: angel07 (Dark Moon Princess)   2018-05-14 14:10:00
看來這個八成沒溝通就來申訴 應該終結了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8-05-14 17:50:00
過馬路不看紅綠燈不走斑馬線被開單哭哭的fu
作者: gogin (愛查實價登錄的勾勾)   2018-05-16 09: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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