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不服wanted版版主gogin之水桶退文判決

作者: steve1121 (o'.'o)   2018-05-16 19:38:51
檢視本案申訴主文及相關事證,
板主主張看板禁止徵求情侶相關或屬徵求紅娘群組相關之文章,違者將以板規 3-1 判罰。
經查相關板務判例(如本案證10~證12),在文章內確實具有徵求對象且屬徵求情侶為目的
或文章屬徵求紅娘群組等相關,板主以板規 3-1 判罰,合於板規規範。
然本案在申訴人的文章中(如本案證02)
「L1: 人數都維持在35-40左右,盡量會男女比例維持在1:1
 L2: 我們一直都是走一種溫馨小班級的感覺
 L3: 群組成立近兩年,大家都變成真心好朋友
 L4: 當然也有幸運的團員在團內認識到另一半變成群對
 L5: 現在想再徵收三人做朋友...
 L6: 別懷疑了,就是你/妳快來跟我們當朋友!!!!」
板主以「在徵求群組內用找到另一伴作為吸引群組成員」的理由判定違規。
援引 Wanted 板規 3-1
「禁止尋找真、假情侶,真、假結婚(同性、異性戀情皆不可)」
組務認為依板規 3-1 的規範應以文章中的徵求對象是否屬徵求情侶為目的或文章是否屬
紅娘群組相關作為判罰的依據。然在申訴人的文章中(如本案證02)確實僅說明介紹群組
概況,該群組徵求文均以一般交友性質進行群組介紹,在文末的說明(如本文引述L3~L4)
應僅屬一般交友群組的概況說明,任何一般交友群組亦會有產生群對的可能性,以客觀的
效果及事實論述,該群組未必屬紅娘群組或徵求對象未必是以徵求情侶為目的,故從文中
無法判定所徵求的對象屬徵求情侶為目的或徵求的文章屬紅娘群組等。
使用者有義務閱讀及遵循看板的板規及相關公告,並無義務先行看過每篇違規的文章,
板主若要以「在徵求群組內(群組概況介紹)用找到另一伴作為吸引群組成員」的理由
判定違反板規 3-1 的規範,應於板規中註明清楚或另以公告宣導說明板規 3-1 的判罰
標準。
經查該看板文摘區針對板規 3-1 相關重要公告中,查無在徵求文章中說明或介紹群組概
況時,若文中含有找到(認識)另一半者之相關說明者,將依板規 3-1 處置之相關公告
。板主若過去已發布相關宣導公告於看板上,得於三日內回覆說明。
本案預計於三日後做出最終裁定。
作者: gogin (愛查實價登錄的勾勾)   2018-05-16 20:54:00
因打字右手受傷 預計18號會作答辯
作者: steve1121 (o'.'o)   2018-05-17 09:37:00
OK
作者: gogin (愛查實價登錄的勾勾)   2018-05-18 16:44:00
已回覆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