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判] tinkerbell 申訴 AllTogether/KY 案

作者: steve1121 (o'.'o)   2018-06-14 17:11:43
【裁判字號】 D1097
【裁判日期】 民107.06.14
【裁判案由】 tinkerbell 申訴 AllTogether / KY 案
【裁判全文】
  申訴人(tinkerbell) 不服板主(KY) 以「與聯誼無關」的理由判定違反板規1
  的規範,水桶 14 天的處分。
  經審閱其文章、該板板規與站規,做出判決如下:
───────────────────────────────────────
主 文
  一、申訴案駁回。
  二、請板主 KY 於三日內補發布申訴人 tinkerbell 水桶處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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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
  一、依本組申訴案,文章代碼 #1R6P1QFd 辦理。
  二、申訴人主張自身以^V功能發了活動連署來徵友,是因不想被某網站備份,
    有徵友地點+條件,並非無關歐兔板內容,且板規並無禁止使用連署格式
    發文,且板主水桶無公告,違反站規,應該重新檢視且修正板規。經與板
    主溝通無效後,至組務板提出申訴。
  三、援引 AllTogether 板規 (2010.06.16)
1.水桶兩週
◆ 與聯誼版無關
-與聯誼板無相關的文章,請勿亂徵 本板不是help板。 
-想問東西請到問板。 
-找某系的、問考試的、想找某某校友,請到學校分類群組。 
-想找人帶你去costco的,請到大賣場板。
-想找相關的板,請到askboard板。
-想PK遊戲的(MSN遊戲、卡丁車等),請到wanted板。
-想找人一起搭車的,請到共乘板。
-想找人打麻將的,請到MJ板。
-其他族繁不及備載,請勿因一時方便就來亂徵。
5.退文+水桶三個月
◆ 單純來亂的
-刻意挑釁、討戰、討水桶、反串文及其它蓄意滋事的文章,
由板主視文章後續推文與討論狀況得以公告鎖文並對發文者處分。
  四、引述違規文章內容
[1]
作者: tinkerbell 看板: AllTogether
標題: [記名公投] 版主板主
時間: Wed May 30 16:48:58 2018
(屬記名公投,全文請參閱本案附03)
[2]
作者: tinkerbell 看板: AllTogether
標題: [活動連署] [徵友]喜歡逗版主的人
時間: Mon Jun 4 02:03:57 2018
(屬活動連署,全文請參閱本案附04)
  五、檢視申訴人的兩篇文章(如本文說明四),分別於5/30及6/04以本站連
    署系統發起「記名公投」及「活動連署」等連署案,非屬看板一般討論
    性質之文章。申訴人在發起連署時,系統已向申訴人告知「您正在使用
    批踢踢實業坊的連署系統,請小心回答下列問題才能開始連署,任意提
    出連署案者,將被列入不受歡迎使用者喔」之訊息。組務認為申訴人在
    提出連署案的同時,既已"經"系統告知不得任意提出連署案,且連署案
    之「記名公投」及「活動連署」均涉及站規賦予板主的「舉行投票權」
    及「舉辦活動」之權力,申訴人未經板主同意且未具正當理由,在看板
    "任意"及"連續"提出連署案,顯具蓄意擾亂看板秩序之情事,然板主僅
    以「與聯誼無關」的理由判定違規並給予適當且輕微的處分,並無不當
    之處,故本案仍維持板主的判定。
    針對站規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十一條「經認定為違規行為者,
    認定權者得予以適當之處分,該處分須附理由且經公告方生效力」,板
    主既已給予使用者水桶(禁言)處分,該處分應附理由且經公告方生效
    力,故請板主於三日內補發布使用者水桶處分公告。
    另針對 AllTogether板規「本板的日常違規處理不另行公告,除非是討
    論串系列刪文或其他特殊情況才公告處理,違規文章皆收錄在精華區 z
    -> 17 」,經查除違反板規3「手動置底」及「代徵文」等,僅給予違
    規使用者退文處分,板主得不公告;違反其他條款之板規均含有水桶處
    分,板主若給予違規使用者水桶處分,應公告且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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