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為處理本組申訴案,文章代碼 #1RWBlQGk。
援引組規
第 4 條
對於板主行使的權力(看板文章管理權、制定板規權、看板隱板權)有異議者、板
主需迴避之申訴案、特殊事由之板務申訴案,得於本組提出申訴,申訴需檢附以
下文件,檢附要件缺少者,將行通知,未於通知時效內補齊者,得不受理申訴:
一、被處分文章備份(受處分人需檢附)或相關事證之文章。
二、板主處分公告(受處分人需檢附)。
三、溝通信件記錄(熱線水球記錄)。
第 5 條
申訴前請先確實與板主溝通,未與板主溝通即逕行申訴者,除不予受理申訴外,
處禁言7日。
板主超過72小時未回應方可直接提出申訴。板主未回應未達72小時即申訴,
視為「未與板主溝通」,除案件不受理外,處禁言7日。
針對組規第 5 條的規範,已在本組公告 #1Pls9sai (L_TalkandCha) 中釋疑
「組務再次重申判定是否符合溝通程序的標準
一、對板主處分不服,站內信向板主說明不服判定違規的理由,
板主超過 72 小時仍未回應者,
可持溝通信記錄至組務板提出申訴。
二、對板主處分不服,站內信向板主說明不服判定違規的理由,
板主回信說明是否改判及其理由,若仍不服板主的判決者,
可持溝通信記錄至組務板提出申訴。」
並於本組長期置底公告之Q2,已告知欲提出申訴的使用者,應先與板主站內信溝通。
> ★ ! 5/23 steve1121 □ [公告] 提出申訴、檢舉案應注意事項 (務必詳讀)
且在使用者提出申訴案時,亦有詢問欲提出申訴的使用者
「是否已與板主進行站內信溝通程序?」
本案申訴人 D600dust 回答 "是"。
引述申訴人於本案的推文說明
#1RWBm5bp
───────────────────────────────────────
→ D600dust: 此篇為Beauty板置底檢舉文08/25 10:17
→ D600dust: 同時包含我的檢舉紀錄, 判決(無)結果以及溝通失敗紀錄08/25 10:17
───────────────────────────────────────
組務認為欲提出申訴的使用者有義務閱讀本組相關規範,
然本案申訴人 D600dust 提出申訴前未與板主進行站內信溝通程序即提出申訴,
判定違反組規第 5 條成立,除不受理申訴外,處禁言 7 天。
設定禁言記錄:
08/26/2018 14:26:18 steve1121 暫停 D600dust 發言,期限為 7 天
理由: 違反組規第 5 條,禁言 7 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