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05] 不服Gossiping板主jacklylRandyMarsh判決

作者: Y120372767 (往事渾如夢)   2018-09-19 19:43:36
※ [本文轉錄自 Y120372767 信箱]
作者: RandyMarsh (同志友善の屎蛋爸)
標題: Re: [申請] 爭議案件申訴
時間: Wed Sep 19 14:15:51 2018
你會講認事用法代表你應該也唸過法律
自己去看一下板規第10條爭議案件事件
有規定要附理由嗎
另外就算是現實法院,像是小額訴訟
第 436-18 條
判決書得僅記載主文,就當事人有爭執事項,於必要時得加記理由要領。
前項判決得於訴狀或言詞起訴筆錄上記載之。
也可以只記載主文
我誠心建議你直接去申訴比較快
你這件我不覺得有明顯錯誤需要改判
這是個案問題
但你自己去跟小J直球對決吧
※ 引述《Y120372767 (往事渾如夢)》之銘言:
: ※ 引述《RandyMarsh (同志友善の屎蛋爸)》之銘言:
: : 請逕行循規定申訴
: : 尊重小j的判決結果
: 我真不懂板規訂來做什麼?
: 說可以申請合議重審,
: 結果一樣完全沒有理由就駁回,
: 那這樣有什麼意義?
: 所有法官都可以廢了,
: 完全無需認事用法,
: 裝一部電腦複製貼上法條,
: 印出判決書就可以定人生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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