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本板 ioupoiu XXXXSHIT 違反組務板規

作者: steve1121 (o'.'o)   2018-09-26 22:48:48
依本案提出的時間點
Fri Sep 21 11:19:56 2018
其被檢舉違規推文的文章下,於上述的時間點前的推文如下
#1Rf4gCC1 (L_TalkandC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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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oupoiu: 推文還有轉錄的? 甲甲不要亂發明09/21 10:57
→ ioupoiu: 二馬不只一凡 我看非常煩09/21 10:58
推 XXXXSHIT: 一凡 不要鬧了 虧你還政治系畢業的 智商還這麼堪慮09/21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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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推文違規的檢舉,具指名特定對象,亦屬特定個人權益的檢舉案。
涉及特定個人權益的檢舉案或申訴案,均需經當事人提出。
在對本案進行實質審查前,組務需確認檢舉人是否為當事人。
依組規
第 11 條
  檢附文件需由當事者或板主轉錄至本組做為判決依據(如涉個資可寄給組務),
  請直接自看板或信箱轉錄,未依此方法而使用複製貼上者或轉錄之檢附文件經編
  輯者,視為無效。若經小組長查閱,有偽造證據者,將給予退文並禁言90日。
請檢舉人提供足以證明自身為推文中提及之個人全部或部份姓名之相關證據。
(涉及個資之證據可採站內信的方式提供)
備註:
由於本組申訴案 #1Rf4gCC1 與本案相似,受理條件及認定標準均一致,
故預計申訴案將於本案結案後,一併處理。
作者: ioupoiu (他媽的噁心甲)   2017-09-21 10:57:00
推文還有轉錄的? 甲甲不要亂發明二馬不只一凡 我看非常煩
作者: XXXXSHIT (給我八千元 我給你五顆星)   2017-09-21 10:58:00
一凡 不要鬧了 虧你還政治系畢業的 智商還這麼堪慮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8-09-26 23:43:00
已站內信回覆。
作者: ioupoiu (他媽的噁心甲)   2018-09-28 13:55:00
那叫瑞凡可以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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