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證07] 不服Gossiping板主Ibakablock判決-檢舉文

作者: staff23 (筆名蘇溫永(星星送行者))   2018-10-26 18:27:11
※ [本文轉錄自 staff23 信箱]
作者: RandyMarsh (同志友善の屎蛋爸) 看板: GossipPicket
標題: [文章] 785042 staff23
時間: Sun Oct 21 00:01:56 2018
1.文章標題【如:20025 + 7 1/28 oZAQW □ [新聞] 】
●85042 810/18 RandyMarsh R: [建議] #1RnT7y_l板規修訂草案之板務建議案
2.文章代碼【違規文前按大寫Q可顯示該文章代碼 如:(AID): #1H1TzLE_ 】
┌─────────────────────────────────────┐
│ 文章代碼(AID): #1Rn_b87X (Gossiping) [ptt.cc] Re: [建議] #1RnT7y_l板規修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39832136.A.1E1.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2 Ptt幣 │
└─────────────────────────────────────┘
※ staff23:轉錄至某隱形看板 10/18 11:12
3.違規事實【如:超貼新聞、OP、超貼問卦、謾罵、引戰,也可貼出板規輔助檢舉】
被檢舉人未經本人同意,將文章轉錄至他板
分別違反板規第八條第1、5款規定
第八條:〔法律之規範〕
 ̄ ̄ ̄ ̄ ̄ ̄ ̄ ̄ ̄ ̄ ̄
‧ 文章有以下情事者該文退回併水桶一個月:
1.違反中華民國法律、批踢踢站規。
5.違反此條板規自刪或未經原發文者同意轉出者,追加水桶六個月。
扼要說明如下:
一、依據板規第八條第5款規定:
「5.『違反此條板規自刪』或『未經原發文者同意轉出者』,追加水桶六個月。
未經原發文者同意轉出者,追加水桶六個月
可證板規體系解釋上,未發文而僅有轉出之行為,仍屬可以處罰之行為態樣,
合先敘明
staff23未經本人同意,將本人文章轉出,應退文+水桶7個月
二、依據板規第8條第1款規定,staff23轉錄之行為,已經違反站規及群組長之判決
https://www.ptt.cc/bbs/About_Life/M.1524029826.A.1A9.html
然本站 [公告] 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條文版) #11PhstD5 (Ptt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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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條文版) 為前法務站長 JasonBourne 所公告
之站規,非板主 RandyMarsh 所稱「申訴規則位階低於站規、使用者條款」。
三、故針對被檢舉人未經本人同意轉出之行為
依據板規第八條第5款請求退文+水桶7個月
及依據板規第八條第1款,請求退文+水桶一個月
如板主認為兩著皆可構成,則請求從一重處斷
4.違規人名稱
staff23
作者: IbakaBlock (甲甲真是有夠噁心)   2017-10-21 03:08:00
OK7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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