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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laz (開花大叔) 看板: GossipPicket
標題: [草案] 0216 板規修改-第四條
時間: Mon Feb 8 02:03:16 2016
第四條
說明:
1.將定義明確並限縮在政治人物(及其伴侶)、政府職務、政黨政治三大類。
2.新增「競選中」之候選人視為政問,但選舉結束後沒選上就回歸素人。
3.未達政問之政治文章統稱為泛政治文,並得刪除。
3.增列自行修改的除罪條款。
原本:
第四條:〔政治八卦規範〕
 ̄ ̄ ̄ ̄ ̄ ̄ ̄ ̄ ̄ ̄ ̄ ̄
‧ 文章內容討論中華民國政府遷台後之特定政治人物(現任、曾任或退休之總統、副
總統、政務官、政黨高層、民意代表、競選總部發言人及常於媒體發表意見之相關
幕僚及其配偶)相關事務或是討論主題為政府職務、政治議題且文章有八卦,
即視為政治八卦。
‧ 無八卦之政治文章板主得刪除之,無八卦政治文判定如下:
1.符合上述所提之政治八卦定義者,以[問卦回文]或[爆卦回文],扣除標點符號後
,繁體中文字數(不包含英文、其他外語、亂碼等)不滿50字者,板主可判定為
無八卦政治文給予刪除。
‧ 如有政治相關八卦可以爆卦,但不允許政治問卦,無論是否自刪一律刪除文章外水
桶三個月。
修改:
第四條:〔政治八卦規範〕
 ̄ ̄ ̄ ̄ ̄ ̄ ̄ ̄ ̄ ̄ ̄ ̄
‧ 發文(含回文)內容討論包含下述類別,且文章有八卦性質,即為政治八卦。
‧ 人物類:中華民國政府遷台後之特定政治人物(歷任、現任之正副總統、政務官、
黨職人員、民意代表、競選中之候選人、發言人、常見於相關媒體發言之幕僚)及
上述人員之伴侶。
‧ 議題類:政府職務、政黨政治。
‧ 無八卦之泛政治文章,板主得刪除之。
‧ 如有政治相關八卦請直接爆卦,不允許任何形式之政治問卦,政問無論是否自刪,
一律刪文並水桶三個月。
‧ 於板規執行前修正文章內容去除政問要素者,僅以泛政治刪除,不水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