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於1月2號在八卦版連發五篇﹐正好在八卦版版規容許之內﹐
其中一篇被另一版主以心得文刪除﹐剩下四篇﹐
但並無違反八卦版一天不得超過五篇之規定﹐
然後我在1月2號零點後﹐也即是3號零點多又發一篇﹐
按照常理論﹐應算第二天之文章﹐我去信給seabox說明原委﹐
剛剛我又查詢了seabox的上線記錄﹐他信箱沒有未查看信件﹐
說明他已經看過﹐但並未給我回復﹐所以申請到本版要求復核﹐
並取消seabox的處罰﹐稍後我轉錄文章和信件。
又﹐我被八卦版水桶﹐所以無法轉文﹐我有一篇是1月3號零點零三分多的時候發出﹐
我那時自認已經過了1月2號﹐所以應可以再發文而不觸及版規﹐
剛剛有K版友(不知你是普通版友還是組務成員)說我1月2號有6篇﹐
如果真是如此﹐我能請教一下這個一天是怎麼算的﹐
如果K版友非組務﹐那就請本版版主給出正確的判決﹐謝謝!
再﹐剛剛又去看了一下﹐那篇文章應該恰恰是在零點附近發出﹐
如果是按照系統時間﹐應確實是同一天6篇﹐如果是按照文章時間﹐
又是三號﹐還是希望版主能斟酌給予取消處分﹐
畢竟我確實很少逾越版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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