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請] 罷免Beauty板板主ffwind

作者: steve1121 (o'.'o)   2019-02-23 13:40:49
  檢視本案申請人所提出發起罷免板主的原因,其主張「板主長期以
  不統一的標準水桶板友,已經不適任擔任板主一職」。經查板主在
  這幾個月來的板務作為(含組務板的申訴案),板主均依循板規處
  理板務,未有申請人提出「以不統一的標準水桶板友」的情形,其
  罷免原因明顯與事實不符。且在本次提出三行的申請原因,多以主
  觀價值判斷,對板主進行非客觀的評論,並與申訴案未有極大的關
  係。
  綜上說明,恕組務不同意以此申請原因發起連署。
※ 引述《andy199113 (Andy)》之銘言:
: 申請事項:罷免Beauty板ffwind板主
: 申請看板:Beauty
: 申請人 :andy199113
: 申請內容:依照小組長判決 #1SRilWbQ (L_TalkandCha),申請罷免板主
: 1>發起人須符合資格登入250且發表100
: 符合資格
: 《ID暱稱》andy199113 (Andy) 《經濟狀況》小富
: 《登入次數》4087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4913 篇 (退:0)
: 《目前動態》查詢 andy199113 《私人信箱》最近無新信件
: 《上次上站》02/22/2019 20:30:29 Fri 《上次故鄉》220.133.45.155
: 2>當事人提出罷免前必須有組務申訴紀錄及小組長定案判決,
: 並於小組長定案後七日內,於小組事務板提出罷免板主申請。
: 10670 ! 2/22 steve1121 □ [宣判] andy199113 申訴 Beauty / ffwind 案
: 文章代碼(AID): #1SRilWbQ (L_TalkandCha) [ptt.cc]
: 3>當事人未符合連署案發起人資格,得書面委託他人代理。
: 代理人僅限一人,連署案發起僅限一次。
: 本人符合資格
: 4>罷免板主連署發起原因,需符合公眾議題,並由小組長審核。
: 小組長裁定連署理由,可駁回申請案。
: (申請原因僅限五行,其餘需列為補充說明。)
: 申請原因:
: ffwind長期以不統一的標準水桶板友,已經不適任擔任板主一職,
: 同時不願意正面面對持不同意見的板友,身為板主卻沒有板主高度,
: 認為他已經失去對Beauty板管理的熱情與熱誠,故提出罷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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