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判] aaaba 申訴 WomenTalk/lturtsamuel 案

作者: steve1121 (o'.'o)   2019-03-04 15:12:12
【裁判字號】 D1170
【裁判日期】 民108.03.04
【裁判案由】 aaaba 申訴 WomenTalk / lturtsamuel 案
【裁判全文】
  申訴人(aaaba) 不服板主(lturtsamuel)判定違反板規 11.B 的規範。
  經審閱其文章、該板板規與站規,做出判決如下:
───────────────────────────────────────
主 文
  申訴案駁回。
───────────────────────────────────────
說 明
  一、依本組申訴案,文章代碼 #1SSbWdun 辦理。
  二、援引 WomenTalk 板規 (2018.12.15)
11. A. 未經同意不得於本板公布他人個資。(限當事人檢舉)
→ 即使個資為當事人自行公布於網路空間者亦在此限。
     → 以發文方式公布個資則可併退文。
→ 違反上述條款,初犯水桶三個月,累犯永久水桶。
B. 如有教唆肉搜、揭發本站特定(ID)使用者個資、
公布特定人個資外並使其與負面消息或有損其名譽之事件產生關聯者。
→ 經新聞報導、個資為當事人自行公布於網路空間者,不在此限。
      以發文方式公布個資則可併退文。
→ 違反上述條款,視為利用看板進行公審或侵害他人使用本站服務之隱匿性,
初犯水桶六個月,累犯永久水桶。
  三、引述違規文章內容
作者: aaaba (小強) 看板: WomenTalk
標題: Fw: [問卦] 小二馬是不是太像黃蓉才會遭板友嫉妒?
時間: Wed Feb 20 19:07:09 2019
好,讀到這,我們知道黃蓉就是這麼一個新時代台女的典範,接
下來看看小二馬。
談國文課本裡的性別平權問題:
https://i.imgur.com/Tm6ZI3Z.png
談對於中華文化基本教材科目的感想:
https://i.imgur.com/MBc9chn.png
加上由學長的聲明描述的細節,我們可以知道他們沒有在一起,
前幾天卻有很多板友爆料目擊一些行為,但其實這些行為在今天
並沒有什麼,板友卻像書生一樣認為他們大違禮教,這種價值觀
真的需要與時俱進了。
其他小二馬與黃蓉的共同點就不贅述了,大概還有黃蓉是絕世美
少女,郭靖有隻大雕之類的巧合,但思想上的共同點才是本文探
討之所在。
有沒有小二馬就是太像黃蓉,才被處男板友丟石頭,各種羨慕嫉
妒恨的八卦?
(僅引述部份內文,全文如本案證01)
  四、申訴人主張自身發文內容所揭露資訊為已公開的資訊,且並未有煽動肉
    搜之言詞,並主張自身所揭露的資訊為中性的,亦未使其與負面消息產
    生關聯,故不服板主以「連結內含他人於網路論壇之帳號,並刻意使之
    與負面消息產生關聯」的理由判定違規。
    板主主張,馮○○未曾表明自己的M帳號,甚至不曾表明她曾申請過M
    帳號,這部份皆為鄉民的推論,自然不適用「當事人自行公布於網路空
    間者」,且馮○○在M帳號所發表之言論,固然為其自主意願,但「與
    現實中的特定自然人產生連結」,並非其自主意願。然申訴人的文章揭
    露了這項連結,使閱讀者得到更多資訊,可以去挖掘該M帳號的資訊,
    這便是板主群判定違規的主因(全文如本案證02)。
    組務認為,在過去女板曾因肉搜事件導致靜板,爾後板規經多次修訂,
    在板規中明文規範禁止「公布特定人個資外並使其與負面消息或有損其
    名譽之事件產生關聯者」,其中對「個資」的定義,除為保護特定人的
    姓名、照片(如個資法第二條第一款)等外顯資訊外,更重要的是為保
    護特定人的個人隱私資訊,這應是板規制定的原意。然在本案中,申訴
    人透過網路搜尋技術,在看板上公布了馮○○在M帳號所發表的二則言
    論截圖連結,其截圖內容經由板主群判斷為屬馮○○的個人隱私資訊,
    且刻意使之與負面消息產生關聯,故判定違反板規。組務尊重板主群為
    管理看板的考量及為保護當事人的個人隱私資訊為由,採較嚴格的判定
    違規標準,故此案仍維持板主的判決。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