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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ndy90498 (發錢喇幹)
標題: Re: [文章] 784290 andy90498 政問
時間: Sat Nov 2 10:37:44 2019
※ 引述《arsonlolita (板主)》之銘言:
: ※ 引述《andy90498 (發錢喇幹)》之銘言:
: : ※ 引述《arsonlolita (板主)》之銘言:
: : : 請你先解釋九萬被酸是哪一位?
: : 我朋友喔 你不認識的人
: 你朋友是誰怎麼會跟12萬的事務官比?
: 該不會叫林飛帆吧?看推文的鄉民也認識你也沒反駁
: 老實講你這理由真的很爛
: 這次改判警告七天
: 星期一上線修正,我家電腦壞了手機不能設定
: 如不同意可再往上申訴
那個 我是就版規條文的部份跟你討論並希望你能說出你判斷的標準
所以我寄信是不了解哪裡讓板主覺得政問呢
從頭到尾提到林飛帆這三個字的人只有板主你
在我原本的文章
包含編輯紀錄 板主你都可以去看一下有沒有林飛帆三個字
如果有 我被桶180天 是我罪有應得
但實際上就是沒有
這才是我寄信的理由
禮拜一的時候 我會再看板主的改判公告所引用的版規
不好意思 因為我覺得我有做錯我願意承擔 但如果我沒有觸犯到版規而又被該條版規處分的話我會繼續上訴
以上 打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