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takase 信箱]
作者: xianyao (艾瑪)
標題: Re: 版主你好,關於水桶判決的問題
時間: Mon Dec 9 00:38:02 2019
您好,
新聞張貼並非板友個人創作之文章,應保持原新聞文字上之完整性,縱使是標題亦如此
。任何縮減、改寫、重新編輯標題之行為,皆有破壞原新聞標題之可能存在,縮減後之
標題亦會受到改寫者個人主觀意識的影響,也就是改寫者認為某些內容重要或不重要所
以對標題重新編排,如此一來已脫離原標題之意旨。
本板規之執行僅形式上判定張貼之標題是否與新聞頁面所呈現之相符,一旦有所出入,
皆認定違反此規定。此外,並非第一次更動標題即受罰,而須兩次以上才會遭到水桶。
在您的狀況便是已更動標題兩次以上,方會受水桶處分。至於改寫者自會認為其改寫之
內容契合原新聞標題意旨,惟此僅為改寫者主觀之想像,並無法改變新標題已與原標題
有出入之事實。況發布中文新聞並非如外文新聞般需經過翻譯此一道程序,更無從得出
有改寫原標題之必要。
謝謝
※ 引述《takase (............)》之銘言:
: 版主你好,之前我轉貼了這篇新聞 #1TwxTGNw
: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75728976.A.5FA.html
: 被判水桶七天 #1Tx3CAbp
: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75760650.A.973.html
: 而我對這個判決有疑問
: 首先,版規規定須為原新聞標題,但實際發文時
: 為了方便閱讀,通常都會在不改變原意的情況下增減字
: 這樣也要視作斷章取義,以擅改新聞標題來處理嗎?
: 原標題是
: 【有片】藍議員威脅員警鐵證曝光 徐弘庭嗆:錄下來肉搜你全家倒楣
: 我縮寫為
: 議員徐弘庭威脅員警:錄下來肉搜你全家倒楣
: 意思是一模一樣的
: 而且如果真的發新聞,標題要完全一字不差下去執法
: 那新聞文多半是中間斷掉,剩上半句標題而已,更加影響閱讀與判斷不是嗎?
: 我想這不是當初立這條規定的本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