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發表的文章沒有指名道姓
我承認有不滿國軍的言論
就被一個連兵都沒當過的
女版主判9年
根本獨裁暴君專制
我也不會用電腦上ptt
用了好多次手機板面伸訴
都不知怎弄
就被判9年
由一個不知道國軍黑暗面
的沒當兵的版主審判9年
真的很滑稽
bignana真的完全自由心證
不知是怎摸心態
第 5 條
申訴前請先確實與板主溝通,未與板主溝通即逕行申訴者,申訴案駁回。板主超
過72小時未回應方可直接提出申訴。板主未回應未達72小時即申訴,視為「
未與板主溝通」,申訴案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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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i.imgur.com/5KzBuew.jpg
https://i.imgur.com/nZ6qWK9.jpg
https://i.imgur.com/5wc4Qn8.jpg
就這樣龜起來了 真的不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