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 D1248
【裁判日期】 民109.02.14
【裁判案由】 lifeissuck 申訴 AllTogether 板主 molukino 案
【裁判全文】
申訴人(lifeissuck) 不服板主(molukino) 判定違反板規二「聊天文」規範。
經審閱其文章、該板板規與站規,做出判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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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文
申訴案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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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
一、依本組申訴案,文章代碼 #1UGBtxy4 辦理。
二、援引 AllTogether 板規 (2019.08.02)
二、聊天文
-水球、FB、Line、skype、微信、電話、簡訊、視訊等不見面之聊天文,
張貼文章前即在文內註明外出之需求,否則皆視為聊天文。
-很多人藉由聯誼和徵友分類發文,實際上卻是徵求聊天群組文,
凡發文時未註明大概的活動日期和內容,視同聊天文。
-違反本條板規者,水桶兩週。
三、引述違規文章內容
作者: lifeissuck (呱呱嘎嘎啦啦花花) 看板: AllTogether
標題: [徵女] 來聊聊吧~電影 美食 旅遊 逛展 購物-高雄
時間: Fri Feb 7 00:06:46 2020
(僅引述標題,全文如本案證06)
四、申訴人主張,自身發文有提到"聊"的關鍵字,但主旨跟內文也都有其他
邀約的事項(電影 美食 旅遊....等等),為何聊天就被放大檢視,整篇
文章就被當作聊天文,該版主旨不就也是為了認識新朋友整個邀約的過
程有可能都不"聊"的嗎?經與板主溝通無效,故提出申訴。
五、板主主張,違規文章中沒有任何直接邀約外出的字句,只有寫喜歡的事
務,最後在文末寫「剩下的來信聊囉~~」,即視為不見面之聊天文,故
有違板規「聊天文」規範。
六、組務認為,依據板規第二條第二項「很多人藉由聯誼和徵友分類發文,
實際上卻是徵求聊天群組文,凡發文時未註明大概的活動日期和內容,
視同聊天文」。以該項板規訂立的原意,應為避免使用者藉由聊誼、徵
友分類發文,實際上卻為徵求聊天文,故若文中未註明「活動日期」和
「內容」者,板主得視為聊天文。然從本案違規文章中,確實未註明具
體的活動日期,板主得據此判定有違板規「聊天文」規範,本案維持板
主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