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10] 不服 Gossiping 板主 arsonlolita 判決

作者: zardmih (zard)   2021-05-26 04:00:11
※ [本文轉錄自 zardmih 信箱]
作者: arsonlolita (蘿莉塔大魔王)
標題: Re: [公告] 愛與包容 水桶
時間: Tue May 4 16:04:08 2021
※ 引述《zardmih (zard)》之銘言:
: ※ 引述《arsonlolita (蘿莉塔大魔王)》之銘言:
: : 請去問
: : 入境隨俗本人也跟著使用。
: : 律1m起跳?
: : 當性。(2)依據從舊從輕原則板主直接跳過警告程序從重量刑也明顯有不當之處。
: : 18條本來就是板主判定,你用糞形容不算輕微
: 1.個人認為使用「板規七臨時條款」來開罰已無正當性。
: 2. 個人認為依據從舊從輕原則板主直接跳過警告程序從重量刑也明顯有程序不當之處。
臨時板規也有人判警告的,視內容判定,你案子不算輕微,
且得依據板規十八條,ᄋN即可判或可不判警告,由板主決定。
四、違反上述第二點、第三點且情節輕微者,得依據板規十八條,給予警告水桶一週
處分,第二次以上一律給予水桶一個月處分。
: 以上兩點請問板主還有什麼想說明的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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