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不服 Gossiping 板主 ubcs 判決

作者: Bignana (鳳燄凌秀翼掩北天)   2021-06-23 01:10:07
使用者尚缺被處分原文,請 ubcs 板主協助轉錄。
一、[問卦] +<>< 不演了嗎???
二、[問卦] 高雄早上又淹水 爸爸呢??
二、提出申訴案前必讀組規條文
  第 4 條
  對於板主行使的權力(看板文章管理權、制定板規權、看板隱板權)有異議者、板
  主需迴避之申訴案、特殊事由之板務申訴案,得於本組提出申訴,申訴需檢附以
  下文件:
  一、被處分文章備份(受處分人需檢附)或相關事證之文章。
  二、板主處分公告(受處分人需檢附)。
  三、溝通信件記錄(熱線水球記錄)。
  註:申訴需檢附文件,請以轉錄(ctrl+x)方式提出。
※ 引述《Ophiuchus (人帥真好!警消傻眼)》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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