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判] lakeisland 申訴 arsonlolita 案

作者: Bignana (鳳燄凌秀翼掩北天)   2021-07-02 01:42:31
【裁判字號】 D1445
【裁判日期】 民110.07.02
【裁判案由】 lakeisland 申訴 Gossiping 板主 arsonlolita 案
【裁判全文】
申訴人 (lakeisland) 不服板主 (arsonlolita) 判定違反板規的判決。
   經審閱其推文、該板板規與站規,做出判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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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文
請 Gossiping 板主群三日內將 lakeisland 之禁言天數改判為 10 個月 (300天),
且發布公告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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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
一、依本組申訴案,文章代碼 #1Wt1jz-K 辦理。
二、援引 Gossiping 板規:(2021.05.11 版本)
第七條:〔挑釁、謾罵〕
‧ 文章內容含有對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進行言詞侮辱、挑釁、威脅、謾罵、
歧視、引戰之文章,一律退文且加給水桶六個月,自刪文章者水桶一年。
於推文違規者水桶七日。
‧ 前項所說明之特定人物不包含公眾人物、政治人物等,對於非具有本國國籍者
  等族群之謾罵推文不予受理;唯仍需注意刑法相關刑責,勿以身試法。
第十四條:〔惡意噓文、推文〕
三、於推/噓文中,明顯違反第一章第五條、第六條、第八條任一規定者給予
水桶一個月處分;於推文違板規板七者水桶七日。
四、違反上述第二點、第三點且情節輕微者,得依據板規十八條,給予警告水桶一週
處分,第二次以上一律給予水桶一個月處分。
補充:違反本條第三者,依篇數為單位,意思就是
你在A篇違規又在B篇違規會被水桶兩個月。
第十六條:〔累犯、多重帳號〕
‧ 二次以上違反同一板規之遭水桶使用者,視為累犯,累犯加給水桶一個月
(累犯追溯期為出水桶以後起一年)
三、本篇檢舉案小組逐一判決後(詳見後頁),
裁定 15 篇文章之推文裡,共有 10 篇違規;共有 5 篇未達標準。
且使用者已是累犯。
故,依板規第十四條第三、四點以及補充事項,改判為禁言 10 個月。
四、羅列 證04-證18 備份推文,共計15篇,其中於 證01 中,
於 GossipPicket 之檢舉案,共計檢舉16篇,經小組檢視,
其中一篇為 Lifeismoney 之推文,故不列入。
五、 十五篇推文中,小組逐一檢視,並作出裁決如下:
(證04) [問卦] 本板的政治狂熱者不去政黑的原因?
→ lakeisland: 誰會去柯黑蟑螂版49.158.78.169 06/27 21:36
判決:本則違規。「柯黑蟑螂版」已是針對不特定使用者。
柯黑─政治立場上稱某族群為O黑,其泛指立場迥異,應不屬違規。
但「蟑螂版」已是侮辱該版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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