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06] 不服 Gossiping 板主 ubcs 判決(溝通紀錄)

作者: words2012   2021-09-19 18:35:38
※ [本文轉錄自 words2012 信箱]
作者: ubcs (覺★青年超冒險蓋)
標題: Re: 你確定政治文可以用18條連續處分嗎?
時間: Sun Sep 19 17:46:11 2021
※ 引述《words2012 (づ′・ω・)》之銘言:
: 八卦板本來就沒有禁止政治文
: 第四條「無八卦之泛政治文章,板主得刪除之。」
: 頂多是可以刪除
: 1.為啥政治文可以被當成違規,一直用18條警告多次、加重處分?
: 沒有違規的文,確定可以用18條處分到比政問還嚴重?
: 2.第十八條「警告二次者,則處以水桶一個月處分」
: 四篇政治文,確定可以懲處四次?
: 請把我被水桶四個月的四篇政治文寄給我,謝謝
第四條:〔政治八卦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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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含回文)內容討論包含下述類別,且文章有八卦性質,即為政治八卦。
‧ 人物類:中華民國政府遷台後之特定政治人物(歷任、現任之正副總統、政務官、
黨職人員、民意代表、競選中之候選人、參加黨內初選的總統和立委候選人、發言
人、常見於相關媒體發言之幕僚)及上述人員之伴侶。
‧ 議題類:中華民國政府遷台後之政府職務、中華民國政府遷台後之政黨政治。
‧ 無八卦之泛政治文章,板主得刪除之。
‧ 禁止他板轉錄無八卦之政治文章(包含政治FB文章、政黑板文章),違者水桶三個月。
‧ 如有政治相關八卦請直接爆卦,不允許任何形式之政治問卦,政問無論是否自刪,
或發文後修改內文,一律刪文並水桶三個月。
‧ 當政治人物有多重身分時(例如:藝人),非政治身分的相關問卦以泛政治刪除。
無八卦之泛政治文,得刪除之
第十八條:〔警告、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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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板主對於使用者犯行輕微、或違規處於模糊地帶或多次挑戰板規界限者。處以警告並
  水桶一週,警告二次者,則處以水桶一個月處分、第三次處以水桶兩個月、第四次以
上一律水桶三個月。(警告追溯期為一年)
多次違規可以處以警告,不然一直PO板主每天幫忙刪就好,亦達不到勸告效果
相關判例如以下,如要上訴請至組務按程序申訴
●15386 ! 7/10 hua828797 □ [宣判] andy199113 申訴 ubcs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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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WwPONC6 (L_TalkandCha) [ptt.cc] [宣判] andy199113 申訴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625921047.A.306.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63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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