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定:
請 q347 板主三日內 重新裁定並辦理後續處分。
說明:
有關本案 五日內之檢舉無新違規事由重複檢舉同一文章 爭議
經q347 板主於 #1XkUuONo (L_TalkandCha)推文表示
推 q347: 17=1 18=2 19=3 20=4 21=5 22=6121.254.66.76 12/17 23:35
與組規 #1SneRLyq (L_TalkandCha) 第 27 條不符
第27條
針對本組組務板相關事務,以時定期間者,即時起算。以日、週、月或年定期間
者,其始日不算入。若為設定禁言處分者,以於本站系統設定禁言時起算。一週
計7日,一月計30日,一年計360日。
組規明文說明以日計算,其始日不算入,請 q347 板主三日內重新裁定並辦理後
續處分。
※ 引述《hateOnas (如果我這次猜拳猜輸了)》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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