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04]不服AllTogether 板主pinpo之判決(溝通信2)

作者: iLeyaSin365 (伊雷雅鑫)   2022-02-24 03:16:19
※ [本文轉錄自 iLeyaSin365 信箱]
作者: pinpo (cellr)
標題: Re: 溝通信
時間: Tue Feb 22 23:17:31 2022
※ 引述《iLeyaSin365 (365)》之銘言:
: AllTogether 板主pinpo:
: 因為被板方逕認定違反2.6條文
: 內容為推文具有『不雅字眼』並有『人身攻擊』之情節,
: 故遭禁言30日處分。
: 雖然本條文字給予板方頗大的權限,板主得逕按照『使用文字常理的情節』去認定是否使用
: 之文字是否為『不雅』,但是申訴人在此認為即使板主做出裁量之際,亦須受到『使用文字
: 常理的情節』以及實質上是否造成當事人(發文者、板使用人等)損害為依據,不得濫用裁
: 量權限。
人身攻擊的標準很簡單,
標的是人,用不適當的文字或言語針對他人,
造成對方認為被侮辱、傷害、不舒服,
這樣就算達到標準,
這就是所謂的「使用文字常理的情節」,
與「實質上造成損害」無關,
有人罵你三字經造成你什麼實質上損害嗎?
精神上有就算了。
: 以下是情節描述,即
: 板主認定違規的事實依據:
: 1.
: 申訴人推文說:「在公車上用手摸女生屁股,再推給義肢」
: 當事人回覆:「樓上哩金變態」
: 2-a
: 如果在現實生活中還原,應該就是兩個男生開個有點色眯眯玩笑的情境,雖然申訴人是以當
: 事人的身體缺陷為題材,但與『以該肢體缺陷與當事人本身為攻擊侮辱的標的』有所不同。
對方跟你素未謀面,你開對方身體的玩笑,
「兩個男生開個有點色眯眯玩笑」的前提,
是不是應該兩個人都有一定的認識或熟識?
對方回覆這句我覺得有不舒服的意味,
板規沒有限定須當事人檢舉,板主自然有處理義務。
如果他來信跟我說他覺得沒有被冒犯,
我可以當作沒這回事。
: 2-b
: 若說該句推文『文字』上,有『不雅字眼』,『在、公車、上、用手摸、女生屁股,再、推
: 給、義肢』等字分段,被板主認定『不雅字眼』,想必是用手摸女生屁股等部分,但實際上
: ,這樣就論『不雅』的字眼,在此等情境下,讓人覺得太過。
: 因為,如果在電視新聞聽到『某男子在公車上摸女子屁股』,即使情節涉及不當行為甚至犯
: 罪,但能被公眾場合下報導,所以這還都是聽得入耳的報導內容,故並非為『不雅文字』;
: 可是,我們知道,一些更露骨的情色性愛場面的描述文字,例如有年齡限制的小說內容(如
: 有需要,我再節錄例子給板主做比較,但相信板主也知道我在說的是什麼。),那些就不太
: 可能被公然報導;而那樣的內容與文字,才是該當於2.6所認定之『不雅文字』!
此次水桶的理由與「不雅字眼」無關,
請自己看水桶信通知和水桶公告#1Y5E8O1A (AllTogether),
勿混淆視聽。
: 3.
: 縱上所述,申訴人在此認為:
: 申訴人在該文下短短的一句話,內容雖嫌不太正經,
: 但一無人身攻擊之情節,二亦不算不雅文字,
: (合規範)
: 三對公眾也無重大損害(處罰之必要),
: 板方不應遽認爲觸犯2.6以相繩。
知道這種玩笑是不能開的,
那開這種玩笑的用意是什麼?
嘲笑別人的缺陷算不算是一種人身攻擊?
你沒有不雅文字,所以我「根本」沒有寫這點。
人身攻擊跟公眾重大損害又有什麼關係?
你是針對個人還是直接開地圖砲?
邏輯錯誤。
: 請求標的:
: 板方撤銷禁言30日之原處分
申訴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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