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11] 不服Gossiping版arsonlolita之判決

作者: arsonlolita (XJ87)   2022-06-09 09:14:02
※ [本文轉錄自 arsonlolita 信箱]
作者: adion (Fly)
標題: Re: [新聞] 柯市府養網軍?前柯團隊總監出面爆
時間: Wed Jun 8 10:44:58 2022
※ 引述《arsonlolita (蘿莉塔大魔王←男的勿約)》之銘言
: ※ 引述《adion (Fly)》之銘言:
: : 欸不是吧
: : 解釋的方式竟然是要我去檢舉給你看
: 我看不懂你的問題,當然是以實際情況判定,
: 不然法律條文其實都寫得很簡單,
: 最後都要給法院看實際情況判定。
法院會要我拿別人的問題來佐證自己?
並讓法院知道了別人也有問題?
: : 當大家都檢舉達人?
: 板主收到檢舉自當受理,我特別請你去檢舉還有P幣拿,
: 你上一篇檢舉我一定判違規。
板主不能自己判他違規?還要我檢舉?
: : 難怪板上風氣會被說一言堂
: : 反正被檢舉人跟你申訴後要解釋就去檢舉他人給你參考,大家都互相檢舉就飽了阿
: 你的案子我已經說明了,違規的原因是公開以腦殘粉指涉特定支持者,
那我跟你說腦殘粉指我自己你會如何判讀?
: 你要舉什麼樣的形式,因為沒有不當詞句但有引戰?
: 我認為太籠統所以我請你拿實列檢舉看看。
: 況且你舉的例跟你的案子也沒有關係,你內文確實有攻擊詞句。
: : 這方式真的很不ok欸難怪我申訴那篇大家都說沒用
: : 真的有夠爛的機制浪費時間
: 你的申訴文完全沒有符合小組規範,這不是我的問題,
: 你上面很多申訴成功且結案的案子,細節不懂你可以問小組長。
: 我貼別人的申訴的例子,也有成功的案子,不曉得哪邊還有問題?
: : ※ 引述《arsonlolita (蘿莉塔大魔王←男的勿約)》之銘言
: : : 不清楚什麼情況符合你的意思,
: : : 你直接檢舉幾篇我看看實際上是怎麼樣,
: : : 沒有不當詞句但是引戰,
: : : 匿名檢舉完轉到我信箱就可以了。
: : : 我自己看,不當詞句也是主要違規指標,
: : : 至少被檢舉人來申訴時我可以具體說明哪邊不當,
: : : 否則就會同你的說法,過於自由心證只會引發更大的爭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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