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gossiping ubcs等板主 故意不處理造謠 (keroro39)

作者: QQKKQKQK (QK拉)   2022-06-20 20:08:56
請使用者finhisky於72小時內重新依照規則申訴、檢舉
逾期不予受理
以上
※ 引述《finhisky》之銘言:
: 1. 是否已詳細閱讀本組置底《組規》與《組務板規》? (是/否) 是
: 2. 檢舉前,是否已與板主進行站內信溝通程序? (是/否) 是
: 3. 是否已準備好下列相關證據文章,隨案轉錄至組務板? (是/否) 是
: (a) 相關事證之文章。
: (b) 溝通信件記錄(熱線水球記錄)。
: ※上列問題請先確認並回答,未回答或有一題以上答案為否者,將暫緩受理至修正為止。
: ※若為檢舉違反組務板規 #1P5REjBj (L_TalkandCha) 之案件,可僅回答第 1 題。
: ※撰寫檢舉主文時,請儘量避免使用情緒性及攻擊性字眼。
: ※提出檢舉前,請按 Tab 進入文摘區,並詳讀本組重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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