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判] Bignana 轉 [申訴] L_TalkandCha/QQKKQKQ

作者: QQKKQKQK (QK拉)   2022-07-21 21:15:11
申訴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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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YmuWyc7 (L_TalkandCha) [ptt.cc] Fw: [申訴] L_TalkandCha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656981564.A.98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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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
1.arsonlolita板主警告一次。
2.原公告(#1YkGN_-v (GossipPicket))廢除,板主應受理所有正常使用者的檢舉,板主
可視內文給予被檢舉者違規或是參照(#1Yid64Ra (L_BoyMeetsGi))判例,內容若涉及爭議
對象其行為仍受可公評,以未達結案。
請任意一板主發布公告包含以下內容:
原公告(#1YkGN_-v (GossipPicket))廢除,板規七仍受理同志議題相關,
組務參考Fallred代理輪班群組長於其他小組的判例(#1Yid64Ra (L_BoyMeetsGi))
「同志的負面評價是依照過往在社會上有引起性別爭議性發言所給之批評,屬可受公評之
言論。」
使用者仍可於文章或者新聞下,針對其行為做評論,即便負面評論亦屬可受公評之言論,
除無具體事證內容之人身攻擊當可判定違規。
判決內文:
經初步調查
#1YnDdEW_ (L_TalkandCha),#1YnHC8PB (L_TalkandCha)
,#1Yn385Xi (L_TalkandCha),#1YnVjnPH (L_TalkandCha)
,#1Yncrx8a (L_TalkandCha)
1.ffooxx、mother、ubcs板主皆未參與討論,僅arsonlolita前板主一人發布公告
2.事件起因為板友提問(#1Yk6-KkJ (GossipPicket))與代理群組長的判決解讀不同所致
未經全數板主溝通,故給予警告一次。
另向板主群說明三點:
1.
在PTT上所有人、同性戀、異性戀、多數族群少數族群、所有族群都是平等的,
在法律上也不會因為是弱勢族群就能開毒趴、雜交趴或者其他違反法律行為而被豁免。
組務在此引用Fallred代理輪班群組長於其他小組的判例(#1Yid64Ra (L_BoyMeetsGi)
「同志的負面評價是依照過往在社會上有引起性別爭議性發言所給之批評,屬可受公評之
言論。」
使用者可於文章或者新聞下,針對其行為做評論,即便負面評論亦屬可受公評之言論,
除無具體事證內容之人身攻擊當可判定違規,勞煩板主費心審理。
2.
如板主,包括但不限於故意、有意或無意不想處理板務時,
千萬千萬千萬千萬不能像這篇文章#1TGjl0IZ (GossipPicket)擺爛放到文章被系統清除,
可與其他板主討論或請檢舉人依規定送至組務
3.#1348X47Q (SYSOP),依照組長權力義務規範
責任
(2)小組長作為使用者與群組長、站長間之橋樑,當有小組長無法解決之問題時
,可代為報請群組長群解決
義務
(3)小組長有協調小組內爭議之義務。
(4)小組長有協助站務、群組政策與活動之義務。
(5)小組長有帶領小組發展之義務。
組務這邊仍以協調為主,處分為輔,考量看板人數、違規案件,以及現實各有忙碌事由,
板務檢舉案不會像群組那樣限時要求結案。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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