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FoRTuNaTeR 信箱]
作者: ubcs (覺★青年超冒險蓋)
標題: Re: 本人認為版規對於外媒之定義不明確易入人於桶
時間: Mon Oct 24 15:31:48 2022
※ 引述《FoRTuNaTeR (偽惡碎唸者 戰力奶騷神↑)》之銘言:
: 關於貴樣於 #1ZLUrjdU (Gossiping) 即
: 作者 ubcs (覺★青年超冒險蓋) 看板 Gossiping
: 標題 [公告] 投票欣怡候選人一起打贏防疫的選戰 水桶
: 時間 Mon Oct 24 09:42:02 2022
: 以 理由: 非引用外媒 新聞無記者X2 水桶28天
: 將本人處以
: 10/24/2022 09:10:34 ubcs 暫停 FoRTuNaTeR 發言,期限為 28 天
: 之禁言處分
: 本人表示不服,緣何?
: 因版規對於所謂《外媒》之定義相當不明確
: 此規範易予版面服務工作者過大之裁量餘地自由心證空間
: 恐造成版友易於涉嫌此項規範而不慎入桶
: 此種定義不明確、規範密度不夠精確之規範宜立即妥速加以研討進行改善修正
: 本人謹簡以《規範比較方法》試舉一例以資證明此規範確有不完善之處:
: 請閣下觀諸《八卦版規》最末有洋洋灑灑列出一堆媒體:
: 備註1 : 可張貼之新聞網站
: 三立 大紀元 新頭殼 人間福報 台灣醒報 科技新報 上下游新聞 地球圖輯隊
: 上報 芋傳媒 農傳媒 工商時報 民視新聞 國語日報 中央通訊社 東森新聞雲
: 中視 苦勞網 鉅亨網 中央日報 年代新聞 焦點事件 中時電子報 客家新聞網
: 民報 軍聞社 ithome 中華日報 自立晚報 經濟日報 公視新聞網 原視新聞網
: 麗台 風傳媒 peopo 今日新聞 東亞日報 環境報導 世界新聞網 華視新聞網
: pnn 報導者 台視新聞 東森新聞 蘋果日報 北美智權報 聯合新聞網
: TSNA 壹電視 台灣立報 青年日報 台灣新生報 ATC Taiwan
: TVBS 新唐人 台灣時報 看見泰國 全球資訊網 BBC中文網
: 中央廣播電台 泰國世界日報 自由時報電子報 公民行動影音資料庫
: 中國廣播公司 環境資訊中心 紐約時報中文網 外媒(需大致翻譯)
: 但睽諸同法,對於《外媒》之規範密度卻未達於此
: 因此身為國立大學法律系畢業之人,以法律人身分發言發聲
: 其實也不用上開身分,任何明眼人都可以看得出來確實
: 《八卦版規》對於《外媒》規範之定義明確程度遠遠不如《內媒》(暫時如此簡稱)
: 即便是最簡單的外媒《文義解釋定義》亦未見於版規內提及
: 本人認為,此為《八卦版規》之疏漏,若您有道德勇氣,望您成為改革先行者率先改善
: 暫時與您溝通至此,本來還想講更多的
: 但因為與您溝通相當於《行政法》上對於《行政處分》之《訴願》形同《壹審》
: 本人尚不知有多少《上級審》官司要打,因此暫時先保留更多申辯理由以作為後續之使用
: 特此聲明 以上
10.無記者署名之新聞(某某某編輯也可以,某某某=姓名),刪除並水桶14日
切勿張貼XX中心、綜合報導等無記者署名之新聞
以下兩種情形不刪除也不水桶
註1:外電需備註為某外媒報社引用或是編輯譯者等,至少要有出處。
註2:本國報社之新聞但內容是參考或引用外媒報導。
註3:科技新報、地球圖輯隊為較特殊媒體,有作者名字即可。
你自己板規三先看清楚好不好
本國報社參考或引用外媒報導,推特那個指是社群網站非是國外媒體認定
第三條:〔新聞張貼規範〕
 ̄ ̄ ̄ ̄ ̄ ̄ ̄ ̄ ̄ ̄ ̄ ̄
‧ 本條所指為張貼新聞須以[新聞]為文章分類,他板轉錄之新聞亦適用本條規定。
本類文章每位使用者一天一篇為限(任何原因自刪及被板主刪除均計入額度,
分身張貼,回文張貼當日新聞連結、換新聞等,亦算新聞篇數配額),超貼部分
水桶處分。
‧ 文章內張貼PTT連結時,即使該連結內容是[新聞]也不算使用新聞篇數配額。
‧ 回文以及新聞備註內張貼三日以上之新聞(新聞內容、標題、連結)
必須加上二十字以上評論或分析,違者之文章刪除或新聞超貼水桶。
註:文章內張貼三日以上之新聞(舊聞,不論篇數,只要有二十字以上評論或分析即可)
‧ 張貼新聞時,切勿在備註內張貼其他三日內新聞之連結,否則屬新聞超貼。
‧ 文章有下列情事者文章刪除。
1.新聞格式錯誤,未依下列新聞格式張貼者,包含:
a.文章標題須為原新聞標題。
註:標題應從頭開始貼,不可因為標題過長而自行修改標題
b.內文需有完整新聞標題/內文,內建發文格式如下。
1.媒體來源:
2.記者署名:
3.完整新聞標題:
4.完整新聞內文: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需放媒體原始連結,不可用轉載媒體連結:
6.備註:
可不依內建發文格式填寫,但一定要有1~5項,若要加上心得或備註,
請於文章最後面加上,違者刪除。
2.相同新聞重覆者。
註:若第一篇因違反板規,則第二篇不算OP
3.新聞日期超過三天以上。
4.分篇新聞(新聞標題相同以數字、符號區隔的分篇新聞)非第一篇張貼者。
5.派令、社論、讀者投書、特稿、雜誌撰稿、公民新聞類、今日我最美類等非媒體
新聞等未涉及政治人物議題者。
6.影音新聞內文未附官方文稿及非媒體官方帳號張貼之影音新聞者。
7.無記者採訪、發售資訊、泛商業類...等無新聞價值之報導。
8.新聞連結無法開啟者(被移除、網址錯誤…等)。
9.未依備註1新聞來源張貼。
10.無記者署名之新聞(某某某編輯也可以,某某某=姓名),刪除並水桶14日
切勿張貼XX中心、綜合報導等無記者署名之新聞
以下兩種情形不刪除也不水桶
註1:外電需備註為某外媒報社引用或是編輯譯者等,至少要有出處。
註2:本國報社之新聞但內容是參考或引用外媒報導。
註3:科技新報、地球圖輯隊為較特殊媒體,有作者名字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