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GossipPicket 看板 #1cy_VPDw ]
作者: shyangwang (掃把狗) 看板: GossipPicket
標題: [申請] 申請共同裁定
時間: Wed Sep 25 19:45:28 2024
1.申請項目
(自檢條款或爭議案件申訴)
申請#1cuvxjPz (GossipPicket)共同裁定
https://www.ptt.cc/bbs/GossipPicket/M.1726193389.A.67D.html
2.詳細內容
本人近期因在八卦板一周內針對23篇個別文章噓文被板主ubcs判決水桶6個月,
檢舉者以板規14條檢舉本人惡意噓文,
板規14條明確規定多篇與文章無關推/噓文第一次應先警告,何以板主不依明確板規執法,
而自行變更認定適用較嚴厲之板規第9條,先不論板規第9條指的是文章還是推噓
此條項目以板主心證為主,可謂霸王條款,在有明確板規規定情況下仍可適用?
況且我在個別23篇文章噓文表達不認同,
未以偏激文字表達過分情緒,這樣的行為是否符合第9條鬧板滋事的定義?
八卦板是已經戒嚴、禁止反對意見了嗎?
另外八卦板每周文章約有1萬篇,每天約有1400~1500篇,
我每天針對3~4篇不同文章以「噓:!」表達反對意見,
結果被水桶6個月,是否符合比例原則?
3.附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