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chat82gether板sevenmimi板主水桶不當

作者: sevenmimi (七個咪咪)   2014-11-22 21:01:54
謹就該板友申訴部分進行回應。
一、該版友於11/13發文經版友來信檢舉抄襲,於同日刪文並處分水桶三天,合先敘明。
原文
┌─────────────────────────────────────┐
│ 文章代碼(AID): #1KOQntkj (Chat82gether) [ptt.cc] [轉讓] 小翻領打底t和格?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Chat82gether/M.1415687287.A.BAD.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250 Ptt幣 │
└─────────────────────────────────────┘
●50247 111/11 tracygirl □ [轉讓] 小翻領打底t和格子粗花呢短褲-全家店到店
附縮圖証明 http://ppt.cc/A7M0 http://ppt.cc/WNv4
http://ppt.cc/WZu6 http://ppt.cc/0Eda
抄襲文 ●50662 111/13 wellring □ [轉讓] 小翻領打底t和格子粗花呢短褲-ez
┌─────────────────────────────────────┐
│ 文章代碼(AID): #1KP93RBP (Chat82gether) [ptt.cc] [轉讓] 小翻領打底t和格?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Chat82gether/M.1415876827.A.2D9.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30 Ptt幣 │
└─────────────────────────────────────┘
二、11/20再收版友檢舉抄襲,附上證明
上次抄襲有色塊,這次去色塊其它沒什麼變
這次抄襲附縮圖http://ppt.cc/-Wnl http://ppt.cc/xD39
http://ppt.cc/kPTX http://ppt.cc/9Q8M
┌─────────────────────────────────────┐
│ 文章代碼(AID): #1KQPQeHZ(Chat82gether) [ptt.cc] [轉讓] 小翻領打底t黑L和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Chat82gether/M.1416205992.A.463.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73 Ptt幣 │
└─────────────────────────────────────┘
●50073 s 111/17 wellring □ [轉讓] 小翻領打底t黑L和千鳥格毛呢褲XL-ez
基於以上證明,版主判定抄襲並以累犯認定,處水桶一個月。
該版友來信申訴時亦提供以上資料給版友,版友回信口氣不好可以理解,
(如經該版友同意,信件內容亦可提供)
故告知申訴管道請小組長裁決。
三、敝人當版主時判定是否抄襲比較嚴格(置底檢舉及mail都曾有被敝人駁回之紀錄)
但不可否認是否累犯/是否正確遵守其他版規確實影響版主判定心證。
(1) 此次文章雖較先前初犯時差異較大,但仍看得出是以原文修改之痕跡。
(2) 該版友發此文同時違反S文未解(主購未推文即重發)以及同日重發舊文僅限3篇
等版規,此次以抄襲累犯處理,其他兩個違反的部分就沒有罰了。
恰特版規對於水桶的規定以版主最終判定為斷,無論是用哪個理由,敝人皆以為水
桶一個月並無不當,盼小組長明察,謝謝!
恰特版主 sevenmimi
※ 引述《wellring (大笑看人生)》之銘言:
: 申訴人:wellring
: 被申訴人:洽特板版主sevenmimi
: 看板板名:Chat82gether
: 申訴訴求:撤回水桶處分
: 申訴文章:洽特板 50752 s 11/21 - □ (本文已被刪除) <wellring>
: 申訴理由:
: 版主告知有人檢舉抄襲,二犯重罰水桶一個月。
: 我去信版主表示我並無抄襲,
: 版主提供檢舉者之縮圖,我也已說明理由,但版主不接受
: 1.http://ppt.cc/-Wnl
: 我買的品項跟檢舉人買的品項並不相同。
: 只有A品項是買一樣的,品名跟價錢是依主購提供之資訊,並無抄襲。
: 2.http://ppt.cc/xD39
: 板跟版是混用,一字之差就被認定抄襲,無法接受。
: 3.http://ppt.cc/kPTX
: 我們買的品項不同,境內運費並不相同。
: 我兩項品項都是境內包郵,我的公式跟檢舉人並不同。
: 代買資訊等皆依主購提供之資訊,並無抄襲。
: 4.http://ppt.cc/9Q8M
: 我的運送方式是店到店。售價+運費在我其他洽特文也是既有格式,並無抄襲。
: 綜上,煩請小組長判定,感謝。
作者: loverlover (小蜜桃)   2014-11-26 14:20:00
11/20 網址部分看不出有抄襲不應以相同錯字就判別抄襲 版/板 兩字常會混淆
作者: aweiweiQ (aweiwei)   2014-11-26 14:23:00
http://ppt.cc/WZu6 明顯是修改他人文章格式
作者: loverlover (小蜜桃)   2014-11-27 01:02:00
那有無清楚說明累犯的責罰日期?那請問對方累犯次第幾次二犯水桶七日 怎會變三十日如果版規沒有明確寫出抄襲文處罰條例 日期等就不能依版主說的變30日我看了菁華區版規 只有寫 抄襲7天 沒有寫累犯則罰如果抄襲文要當一般違規處理 請依照規定寫的累犯則罰處理 而不是版主自己決定永久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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