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人:hint
被申訴人:aqua-shop 版主Darknies
看板板名:aqua-shop
申訴訴求:1. 撤銷90天水桶處分 並給版主警告乙次
2. 版主Darknies 在aqua-shop板上對誤判發文道歉
申訴處分:水桶90天 請撤銷
申訴內容:
本人於 Fri Jun 30 13:14:41 2017 aqua-shop版 發表販售文,
一分鐘內即發現有違反板規之嫌,因此立刻自刪。
但於傍晚仍收到 版主Darknies 給我90天水桶的判決。
https://www.ptt.cc/bbs/aqua-shop/M.1498811923.A.E83.html
依據的板規如下:
(三) 發文週期規定 請務必詳讀
(1)買賣文、轉貼合購文、徵物文、換物文需隔四十八小時才能回PO
除板面上的文章,簽名檔也在板規三規範內
此外,利用提及id的代PO來鑽板規三漏洞者,罰則加倍
如要增加要出讓的東西,請用大E修文。
-> 違者水桶一個月 相關文章小d刪除 不另行通知
1.就是因為知道規定,所以記錯時間發現後,馬上自刪,
這樣還要照板規處理,實在是矯枉過正,且私下寄信給版主溝通,
版主仍堅持他的主觀判定,完全超出板規三的字面意義與理解。
PTT只是網路佈告欄,版主把虛擬聯誼系統經營的像法院酷刑,實在太過...
2.此外,本規定亦無累犯加倍之規定。版主也主觀擴大解釋,給予過當的懲處。
板規三只說 "利用提及id的代PO來鑽板規三漏洞者" 才有罰則加倍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