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到這,爭議點應該是"在拍賣有可能被非團員下標"
這根本不可能,開團到截團三天的時間
在蝦皮一個沒有廣告的賣場即便擺了三天
接到訂單的機會微乎其微
如果我真的有做代購的企圖
我為何傻到要把蝦皮連結直接放在團購文中?
我大可以將蝦皮賣場的金額調高接非團員的訂單
再來合購板開團,湊足批價金額
將便宜的地毯出貨給非團員的訂單賺差價
回到我被水桶的原因,禁止合代雙PO
這條板規原意是"禁止主購在開團同時又在其他地方做代購"
但本次事件爭議是"在拍賣有可能被非團員下標,變成代購"
這兩者看起來很相似,但是不是有些不同
舉個例,法律規定"禁止用刀傷害他人"
結果我因為"隨身帶著刀子,可能用刀傷害他人",被判刑。這非常不合邏輯
但如果法規是"禁止隨身帶著刀子",那我被判刑,心服口服
板規目前對這部分並沒有明確的規範
所以在開團前有事先諮詢過板主
https://imgur.com/a/UhIZm
他給的答覆讓我很放心的開團
但這件事不是他的責任,是板規有模糊的地帶
時代在改變拍賣網站盛行,板規當然也需與時代接軌
現在常見的G單說不定也會被更好的方式取代
我認為loverlover提出的"成團後 計算金額完才可開賣場"
、"替每一個團員開專屬賣場",都是很好的方法
如果我違反的是這兩項規則被水桶,那我無話可說
但現在我只是"隨身帶著刀子"就被說是"用刀傷害他人"
這次判決是有問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