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退回文章(法律禁徵物品)[徵求] 祐崧腳踏式吸鼻器

作者: a00000001   2018-05-14 22:13:47
※ [本文轉錄自 a00000001 信箱]
作者: verphy (噓。)
標題: Re: 退回文章(法律禁徵物品)[徵求] 祐崧腳踏式吸鼻器
時間: Sun May 13 16:19:49 2018
您好
這個規定是PTT站方的規定,
若您對站方規定有疑慮,還是請您到版務版申訴,
我只是熱心幫忙接過版主ㄧ職的普通版友,
無法改變PTT站方的決策,謝謝你
引述《a00000001 ()》之銘言:
: 版主 你好
: 並不是要求說要處理之前的文章,只是想請版主看在情有可原的份上,可以適度的減輕

: 水桶的時間,望版主能明白。
: 謝謝
: ※ 引述《verphy (噓。)》之銘言:
: : 您好:
: : 置底文已經說明的很清楚依站方要求即時處理 故無宣導期
: : 我未上任版主前的版友違規我無權處理,
: : 若您有疑慮可逕至L_TradeCente 組務版申訴,
: : 看小組長是否可以協助處理我未上任前違反版規的版友,
: : 謝謝
: 決
: 著
: 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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