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inbowbaby沒有針對我提出的疑慮做出解釋
且不該以"既成事實"認定就是對的
rainbowbaby在給我的來信指出我的信件是無法判斷公司是否正確
但自己的報價單確以"大家都是這樣","其他人都這樣做"
來做為理由?
第一個錯大家跟著錯,就是對的?
我因為是民進黨就要遭受版主差別待遇?
請回答我提出的問題
謝謝
※ 引述《rainbowbaby (小彩虹)》之銘言:
: dear
: 方才已經打了一大串,然後誤回DPP的信箱,辛苦懶得再重打。
: 但我想,DPP有空推文跟一直編輯文章,也不願花一分鐘幫我轉文。
: 只好簡易說明一下
: 一、關於報價審核
: 作者 rainbowbaby (小彩虹) 看板 BuyTogether
: 標題 [通告] rainbowbaby-MIHO面膜
: 時間 Sun Jul 15 23:12:16 2018
: ───────────────────────────────────────
: 按照規範及格式,我 07/15 送審,並附上相關往來信件、報價單,
: 上面亦有公司印,亦與前列團務之報價皆為相符。
: 不要拿你那種沒任何報價章印來跟我比,我們沒有在同一條線上,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