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Buytogether 水桶判決不服

作者: bamboo1314 (一隻竹)   2019-11-25 18:28:57
申訴人:bamboo1314
被申訴人:cutejoanna
看板板名:buytogether
判決內容:#1TppADud (BuyTogether)
申訴訴求:撤銷水桶,不應以新舊版規混為一談作為判定之依據。
申訴理由:
本人今年僅於9/27日開第一團,下團為11/15日開啟第二團。
且版主於版上說明判定的內容團購相同物品或店家,須與前團團務間隔三個月,一年以四
次為限。
此版本為於2018/3/15日始增訂,去信版主詢問版上亦有多團回購問題,版主以2017/2月
本人開團問題說明已有相關警告
->1. 當時2017年版上尚未有相關明確3個月之規定,故無像現在版上回購
團尚有以回購之名義而未得勸導或警告,而是直接被版主判定警告,既以當時規定,故本
人亦尊重版主之判決。
但現版主確以當初之警告舉證已有相關告知,但本人主張本團是以為回購團開團,亦有於
開團之標題載明此為回購,實以遵守版上回購之規定開團。
法律尚無溯及既往原則之認定,為何版主以新舊之相關規定直接判定我未間隔3個月開團
而判定高頻水桶。
->2. 本人去年最後一團亦為2018/10/25開團,算起一年內也無開團達至
四次,亦符合版規之規定。
->3. 高頻規範之定義應為「高度頻繁」之見解,本人於此網站開團一年
內皆不至4次,何謂有高度頻繁之見解。
本人對於帳號極度愛惜,不希以此事件造成本人於合購版蒙受不平,故申訴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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